根据《广州医科大学红日南山奖学金评选细则》、《广州医科大学金域奖学金评选细则》、《广州医科大学沙井医院奖助学金评选细则》、《广州医科大学扬子江药业奖助学金评选细则》,现将2015年研究生企业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红日南山奖学金、沙井奖学金、金域奖学金评选对象:2013级和2014级博、硕士研究生(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含已公示)、红日南山奖学金、金域奖学金者,不参加本次评选);
2、红日助学金评选对象:2013级和2014级经济困难的研究生,需提供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含已公示)、红日南山奖学金、金域奖学金者,不参加本次评选);
3、扬子江励志奖学金评选对象:2015级获得推免资格入学的研究生和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困难生需提供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
二、评选条件
见《广州医科大学红日南山奖学金评选细则》、《广州医科大学金域奖学金评选细则》、《广州医科大学沙井医院奖助学金评选细则》、《广州医科大学扬子江药业奖助学金评选细则》
三、评奖金额及名额
1、奖励金额:红日南山奖学金、沙井奖学金每年5000元/人;金域奖学金每年4000元/人;红日助学金每年3000元/人;扬子江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人。
2、红日南山奖学金、沙井奖学金、金域奖学金总共名额:共24名(红日奖学金10名,沙井奖学金10名,金域奖学金4名),其中博士研究生4名(全部评予红日南山奖学金),硕士研究生20名(包括金域奖学金中1名为硕士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
3、红日助学金名额:硕士研究生4名。
4、扬子江励志奖学金:共8名,其中博士研究生1名,硕士研究生7名。
四、评奖程序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材料:
1、红日南山奖学金、沙井奖学金、金域奖学金递交材料:
(1)已经申请过今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而没有材料更新的同学,需同时提交《红日南山奖、助学金申请表》、《广州医科大学沙井医院奖助学金申请表》、《广州医科大学金域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适用)》。
(2)已经申请过今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并且有材料更新的同学,需同时提交《红日南山奖、助学金申请表》、《广州医科大学沙井医院奖助学金申请表》、《广州医科大学金域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适用)》和《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企业奖学金评分表》,并附材料更新的复印件。
(3)没有申请过今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同学,需同时提交《红日南山奖、助学金申请表》、《广州医科大学沙井医院奖助学金申请表》、《广州医科大学金域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适用)》和《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企业奖学金评分表》,并附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等复印件材料。
(4)原则上,我们将从今年未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和新申请的研究生中评选出今年的红日南山奖学金、沙井奖学金、金域奖学金,其中博士研究生全部评予红日南山奖学金,剩下的名额根据硕士研究生得分高低先后评予红日南山奖学金、沙井奖学金、金域奖学金奖项。
2、红日助学金递交材料:
(1)《红日南山奖、助学金申请表》;
(2)成绩单一份(复印件或原件均可);
(3)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
3、扬子江励志奖学金递交材料:
(1)《扬子江药业奖、助学金申请表》;
(2)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
(二).提交:
(1)时间:2015年10月23日(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番禺校区行政楼1楼114办公室。
3.评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评审。
4.公示:研究生院将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法江 赵虹
电话:020-37103094
地址:番禺校区行政楼1楼114办公室
研究生院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