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研究生资助工作申请的通知
编辑:肖华  发布时间:2022-06-07  浏览:

22级新生、21级和20级研究生

为了进一步做好2022-2023学年研究生资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部署和要求,请各位研究生根据自身情况,在暑假期间准备申请资助所需的材料。具体事项通知如下(如有改动,以教育厅通知为准):

一、申请缓交学费

2022-2023学年需要申请缓交学费的同学请按要求填写附件1《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缓交学费申请表》和附件2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2级研究生新生在开学报到现场交给肖华老师。

二、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助学贷款的同学不需申请缓交学费)

2021年起,研究生申请生源地贷款的额度调整到16000元。请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研究生在9209:00-11:30将回执交到番禺校区行政楼108办公室肖华老师,逾期不交造成放款不成功的后果自负(务必在回执右上角写上姓名、研究生学号、研究生专业、本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注意:2022年起不再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续贷申请,请有需要贷款的同学提前申请生源地助学贷

三、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

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认定和资助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工作的管理,现开展2022-2023学年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认定结果列入《广州医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库》,将作为评定国家助学贷款、生活补助、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及各类社会助学金等资助项目的重要参考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20级、2021级和2022级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认定程序

1.提出申请:所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均可以自愿、如实提出申请,按照求填写附件2《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附件3《广东省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分析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对乱填的同学取消认定资格。属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户、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特困职工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优抚对象、残疾人等家庭子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送研究生院核对,复印件由研究生院存档备查;

2.研究生院组织认定:由研究生院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老师、学生代表,对提交的申请表和证明材料,结合附件3进行分析,并对全部申请者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按照进行打分和排序。

(三)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地点:

122级临床、口腔专业型研究生交材料时间:2022718上午9:00-12:00

    (2)其它研究生交材料时间:20229209:00-12:00

    (3地点:番禺校区行政楼1108办公室。

   (四)材料提交要求

    (1纸质版材料包括附件2《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3《广东省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分析表》、家庭户口本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材料需由学生本人提交

2)所提交材料不需要学生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意见和盖章。

3附件2认定申请表和附件3认定分析表需双面打印。同时,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重复的证明材料只需提交一份复印件即可,并将证明材料按照附件2认定分析表的顺序装订在一起,否则将视无效处理。

(五)逾期不交材料或材料不合格对后期资助工作评审造成影响的后果自负。

申请研究生资助

    研究生申请资助包括企业助学金、勤工俭学需先按上述第三条进行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按期提交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华老师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行政楼108

电话:(02037103085

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2613

 

附件下载
  • 附件1.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缓交费用申请表.doc   已下载
  • 附件2: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x   已下载
  • 附件3:广东省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分析表.xlsx   已下载
  • 附件4-1:生源地贷款申请指南2022年版.pdf   已下载
  • 附件4-2广东省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咨询热线.xlsx   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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