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鼓励研究生提高综合素质,培养全面发展的临床和科研医学人才,根据《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励评审办法》,开展广州医科大学2022年优秀研究生奖和2022届优秀毕业生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1、优秀研究生奖;
2、优秀毕业研究生奖。
二.评选范围
1、优秀研究生奖:取得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
2、优秀毕业研究生奖:2022届全日制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
(一)具体的评选条件,见附件1《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励评审办法》。满足评选标准的同等条件下,优秀考虑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坚守临床岗位、科研攻关、志愿服务等领域有突出贡献的同学。
(二)其他补充说明:
1、博士或硕士在读期间,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企业奖学金的同学(具体获奖名单见附件2、附件3),可以参与本次奖学金的评选。2019级曾获得2020年或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应届毕业生(具体名单见附件2),如无特殊情况,可直接认定为本阶段的“优秀毕业研究生”,二级单位无须再次评选,其中2019级获得国奖且为硕博连读的学生转评为“优秀研究生”。
2、参加“优秀研究生”评选的同学,本次参评所上交的材料的日期必须是获奖当年评奖以后的(具体获奖名单见附件3)。例如,该生已获得2021年国家奖学金,因此,该生的论文的发表、见刊或接收时间必须是2021年9月8日及之后的。“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不受此条件限制。
3、学术成果的第一单位须为广州医科大学或广州医科大学XXX附属医院/学院。发表在中文刊物的论文,须已见刊或有录用通知,才能参评;发表在SCI的论文,须已见刊或有接受证明,才能参评。
4、同一名研究生不能同时获得2022年“优秀研究生”和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即只能选择其一。
5、参评本次奖学金;或者本次奖学金获奖,且之前未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同学,能继续参评今年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
四、优秀研究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名额分配
1、优秀研究生的评选将按在读研究生数约5%的比例评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4。
2、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将按当年预计毕业生数约15%的比例评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7。
五、评选办法和材料报送时间安排
本次评选不接收学生个人上交的材料。请参评的学生上交给所在基层培养单位,由基层培养单位统一交给研究生院。
(一)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1、基层培养单位自行评选
根据附件4《2022年优秀研究生评选名额分配表》的“评选方式”,凡是“基层培养单位自行评选”的培养单位,可由各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参考附件1拟定并实施具体的优秀研究生的评选方法,而后按照名额要求上报材料。
以上单位初定的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相关材料,需于6月13日(周一)前报研究生院审核确定。材料包括(电子版,压缩命名为单位名称+2022年优秀研究生):
①初定的获奖学生材料(包括附件6申请表和相关支撑材料,命名方式为学号+姓名);
②初定的《2022年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获奖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
③本单位优秀研究生评审情况说明(包括评选标准、上交材料人数、评审情况和公示情况)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
2、研究生院集中评选
根据附件4《2022年优秀研究生评选名额分配表》的“评选方式”,凡是“研究生院集中评选”的培养单位,由各基层培养单位推荐,经研究生院审核后评选。
以上单位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申报相关材料,需于6月13日(周一)前报研究生院审核后评选。材料包括(电子版,命名方式为培养单位+学号+姓名):
(1)《2022年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获奖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
(2)《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6)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以及相关支撑材料。
(二)优秀毕业研究生
1、基层培养单位自行评选
根据附件7《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名额分配表》的“评选方式”,凡是“基层培养单位自行评选”的培养单位,由各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参考附件1拟定并实施具体的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方法,而后按照“扣除获奖毕业生人数后的实际下发名额”要求上报材料。
以上单位初定的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相关材料,需于6月13日(周一)前报研究生院审核确定。材料包括(电子版,压缩命名为单位名称+2022届优秀研究生):
①初定的获奖学生材料(包括附件9申请表和相关支撑材料,命名方式为学号+姓名);
②初定的《 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获奖汇总表》(附件8)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
③本单位优秀研究生评审情况说明(包括评选标准、上交材料人数、评审情况和公示情况)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
2、研究生院集中评选
根据附件7《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名额分配表》的“评选方式”,凡是“研究生院集中评选”的培养单位,由各培养单位推荐,经研究生院审核后评选。
以上单位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的申报相关材料,需于6月13日(周一)前报研究生院审核后评选。材料包括(电子版):
(1) 《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获奖汇总表》(附件8)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
(2)《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9)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以及相关支撑材料。
3、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毕业生人数已达到名额要求,不需要另外评选。
根据附件7《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名额分配表》的“评选方式”,凡是“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毕业生人数已达到名额要求,不需要另外评选”的培养单位。如无特殊情况,这部分在读期间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应届毕业生,可直接认定为本阶段的“优秀毕业研究生”。二级单位无须再次评选(具体获奖名单见附件2)。
六、表彰及奖励办法
研究生院将对2022年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和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获得者进行表彰并颁奖。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晓宪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行政楼110室
电话:(020)37103085
材料发送邮箱:gzyyjsy@sina.com
附件:
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励评审办法
2019级研究生获得2020-2021年国家奖学金名单
已获得国家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的同学评选“优秀研究生”奖上交材料的有效时间
2022年优秀研究生评选名额分配表
2022年优秀研究生奖获奖汇总表
优秀研究生奖申请表
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名额分配表
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获奖汇总表
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
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