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

关于评选广州医科大学2022年优秀研究生奖和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奖的通知
编辑:叶晓宪  发布时间:2022-05-20  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鼓励研究生提高综合素质,培养全面发展的临床和科研医学人才,根据《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励评审办法》,开展广州医科大学2022年优秀研究生奖和2022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1、优秀研究生奖;

2、优秀毕业研究生奖。

二.评选范围

1、优秀研究生奖:取得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

2、优秀毕业研究生奖:2022届全日制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  

(一)具体的评选条件,见附件1《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励评审办法》。满足评选标准的同等条件下,优秀考虑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坚守临床岗位、科研攻关、志愿服务等领域有突出贡献的同学。

(二)其他补充说明:

1、博士或硕士在读期间,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企业奖学金的同学(具体获奖名单见附件2、附件3),可以参与本次奖学金的评选。2019级曾获得2020年或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应届毕业生(具体名单见附件2),如无特殊情况,可直接认定为本阶段的“优秀毕业研究生”,二级单位无须再次评选,其中2019级获得国奖且为硕博连读的学生转评为“优秀研究生”。

2、参加“优秀研究生”评选的同学,本次参评所上交的材料的日期必须是获奖当年评奖以后的(具体获奖名单见附件3)。例如,该生已获得2021年国家奖学金,因此,该生的论文的发表、见刊或接收时间必须是20219月8日及之后“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不受此条件限制。

3学术成果的第一单位须为广州医科大学或广州医科大学XXX附属医院/学院发表在中文刊物的论文,须已见刊或有录用通知,才能参评发表在SCI的论文,须已见刊或有接受证明,才能参评

4、同一名研究生不能同时获得2022“优秀研究生”和2022“优秀毕业研究生”,即只能选择其一

5、参评本次奖学金或者本次奖学金获奖,且之前未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同学能继续参评今年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

四、优秀研究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名额分配

1、优秀研究生的评选将按在读研究生数约5%的比例评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4

2、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将按当年预计毕业生数约15%的比例评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7

五、评选办法和材料报送时间安排

本次评选不接收学生个人上交的材料。请参评的学生上交给所在基层培养单位基层培养单位统一交给研究生院。

(一)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1、基层培养单位自行评选

根据附件42022年优秀研究生评选名额分配表》的“评选方式”,凡是“基层培养单位自行评选”的培养单位,可由各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参考附件1拟定并实施具体的优秀研究生的评选方法,而后按照名额要求上报材料。

以上单位初定的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相关材料,需于613日(周前报研究生院审核确定。材料包括电子版压缩命名为单位名称+2022年优秀研究生):

①初定的获奖学生材料(包括附件6申请表和相关支撑材料,命名方式为学号+姓名);

②初定的《2022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获奖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

③本单位优秀研究生评审情况说明(包括评选标准、上交材料人数、评审情况和公示情况)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

2、研究生院集中评选

根据附件42022年优秀研究生评选名额分配表》的“评选方式”,凡是“研究生院集中评选”的培养单位,由各基层培养单位推荐,经研究生院审核后评选。

以上单位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申报相关材料,需于613日(周前报研究生院审核后评选。材料包括(电子版命名方式为培养单位+学号+姓名):

1)《2022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获奖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

2)《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6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以及相关支撑材料

(二)优秀毕业研究生

1、基层培养单位自行评选

根据附件7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名额分配表》的“评选方式”,凡是“基层培养单位自行评选”的培养单位,由各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参考附件1拟定并实施具体的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方法,而后按照“扣除获奖毕业生人数后的实际下发名额”要求上报材料。

以上单位初定的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相关材料,需于6月13日(周前报研究生院审核确定。材料包括(电子版压缩命名为单位名称+2022届优秀研究生):

①初定的获奖学生材料(包括附件9申请表和相关支撑材料,命名方式为学号+姓名);

②初定的《 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获奖汇总表》(附件8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

③本单位优秀研究生评审情况说明(包括评选标准、上交材料人数、评审情况和公示情况)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

2、研究生院集中评选

根据附件7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名额分配表》的“评选方式”,凡是“研究生院集中评选”的培养单位,由各培养单位推荐,经研究生院审核后评选。

以上单位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的申报相关材料,需于613日(周前报研究生院审核后评选。材料包括(电子版):

1) 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获奖汇总表》(附件8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

2)《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9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以及相关支撑材料

3、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毕业生人数已达到名额要求,不需要另外评选。

根据附件7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名额分配表》的“评选方式”,凡是“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毕业生人数已达到名额要求,不需要另外评选”的培养单位。如无特殊情况,这部分在读期间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应届毕业生,可直接认定为本阶段的“优秀毕业研究生”。二级单位无须再次评选(具体获奖名单见附件2)。

六、表彰及奖励办法

研究生院将对2022年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和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获得者进行表彰并颁奖。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晓宪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行政楼110

电话:(020)37103085

材料发送邮箱gzyyjsy@sina.com

 

附件:

  1. 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励评审办法

  2. 2019级研究生获得2020-2021年国家奖学金名单

  3. 已获得国家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的同学评选“优秀研究生”上交材料的有效时间

  4. 2022年优秀研究生评选名额分配表

  5. 2022年优秀研究生奖获奖汇总表

  6. 优秀研究生奖申请表

  7. 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名额分配表

  8. 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获奖汇总表

  9. 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

     

    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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