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医科大学“自强奖助学金”评选细则》的名额及上次评选情况,现再次开放“自强助学金”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自强助学金:口腔医学专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见《广州医科大学“自强奖助学金”评选细则》
三、评奖金额及名额
(一)奖励金额:3000元。
(二)评奖名额:1个名额。
四、评奖程序
(一)申请。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
(二)初审。研究生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进行初审,经公示三天或以上后,将初审公示结果上报。
(三)终审。资助领导小组评审无异议后,将公示结果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四)资金发放。
五、材料提交
(一)纸质版材料
1.《广州医科大学企业及个人捐助奖助学金申请表(研究生);
2. 研究生盖章版成绩单(二年级和三年级需提供,一年级不提供)
3.《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双面打印)
4.《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双面打印)
5.户口本复印件(户主和个人页复印在一面)
6.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例如属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户、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特困职工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优抚对象、残疾人等家庭子女等相关证明材料。
7.在专业学习、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良好的证明材料。
(二)材料提交时间:2022年3月17日(周四)上午09:00-11:30,逾期不再受理。
(三)材料提交地点:番禺校区行政楼1楼108办公室
注:①2021年9月提交过家庭贫困认定的同学不用再次提交认定申请表、认定分析表、户口本扫描件和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
②纸质版材料现场递交有困难,可委托同学办理或快递至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 肖华 37103085。.为保证自强助学金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平,快递寄送至学校收发点的时间与纸质版时间保持一致(3月17日11:30前),逾期不再接收。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华
电话:020-37103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