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
接广东省教育厅通知,现开展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一)除当年10月份前毕业和超过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以外,目前所有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即2019级和2020级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二)定向、委培研究生参加国家奖学金评审,须与同学科其他研究生条件相当、标准一致。定向、委培研究生用于参加国家奖学金评审的科研成果之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广州医科大学;
(三)在我校就读期间已经获得过相应层次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不得重复申报。
二、基本申请条件
参见《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广医大发[2018]114号)(附件1)
三、申请方法及材料提交
(一)申请方法:
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可参考附件5模板)、《学术型研究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表》(附件3)或《专业型研究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表》(附件4)。
(二)材料提交时间和地点:
1、学生提交的各项材料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2、纸质版材料的上交时间:
(1)博士和专业学位硕士:2021年9月8日(周三)14:30-16:30;
(2)学术学位硕士:2021年9月9日(周四)9:00-11:30,14:30-16:30。
3、纸质版材料的上交地点:番禺校区行政办公楼1楼112会议室;
4、电子版材料(命名方式:学号+姓名+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在2021年9月9日(周四)下午4点前发送邮件至:gyyjs2013@163.com,过期不候。
(三)材料提交要求:
1、申请材料的纸质版需现场提交,电子版请按时发送到指定邮箱;
2、提交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需双面打印)时,学生须按照模板(附件5)填写完整“评审情况”栏以上的各项材料(不包括“评审情况”栏)。其中,“推荐意见”由学生导师填写;
3、提交附件3和附件4时,学生需将具体信息填写到附表,并请务必将有效证明附上,否则将视无效处理;
4、3个表格中各项内容可打印,但所有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
5、今年申报该奖项的研究生还须登录“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点击“过程管理”模块填报“参加学术会议做报告”情况,以及点击“学术研究成果”模块填报“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情况”,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支撑材料。具体填报流程见附件6。
(四)特别说明:
1、在读期间获得过企业奖学金的研究生若申报同一层次阶段的国家奖学金,其参评企业奖学金所使用的“学业成果”和“获奖励、表彰情况”材料在国家奖学金申报时的加分均要乘以一定的系数。其中,博士要在原加分的基础上乘以六分之五,硕士要在原加分的基础上乘以四分之三;
2、论文要求:中文文章必须要见刊,或者有校样稿,英文文章须有接收邮件和文章正文;
3、成绩单。由于我院的研究生成绩系统已经开放,校外可以自行打印成绩,所以各位同学请提前打印成绩单;
4、请各位同学按照各自培养类型,选择附件3或附件4认真填写。若由于学生本人填写错误,出现评分表的内容与后面支撑材料的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加分错误者,由本人负责。
四、工作要求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研究生需高度重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并相互通知符合参选要求的研究生按时提交申请,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研究生。
联系人:练雯
办公电话:020-37103085
办公地址: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行政办公楼1楼108办公室
邮箱地址:gyyjs2013@163.com
研究生院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