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培养单位、研究生:
接广东省教育厅通知,现启动我校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一)除2026级新生以外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二)在学期间已获得过同一层次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得重复申报。
二、基本申请条件
详见《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附件1)。
三、名额分配及评选方式
本年度我校获配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22名,硕士研究生123名。结合我校实际,具体分配及评选安排如下。各培养单位若无可推荐的研究生,可不参加对应类别的推荐,相应名额由学校统筹使用。
(一)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
1.评选方式
各培养单位按名额推荐,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综合评定。
2.名额分配
培养单位 | 最多推荐的名额 (可不推荐) |
附属第一医院(含呼研院) | 15 |
附属第二医院 | 4 |
附属第三医院 | 3 |
附属第五医院 | 1 |
附属肿瘤医院 | 1 |
附属口腔医院 | 1 |
附属清远医院 | 1 |
附属脑科医院 | 2 |
附属中医医院 | 1 |
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 3 |
附属市八医院 | 1 |
附属番禺中心医院 | 1 |
广医老年医学研究所(市老年医院) | 1 |
广医输血与血液病研究所(市一医院) | 1 |
广州国家实验室 | 15 |
基础医学院 | 3 |
卫生管理学院 | 1 |
公共卫生学院 | 2 |
护理学院 | 1 |
药学院 | 2 |
金域检验学院 | 1 |
生命科学学院 | 2 |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 2 |
霍夫曼免疫研究所 | 1 |
| 66 |
特别说明:若本单位无符合条件博士研究生,可不推荐。
3.评选流程
(1)培养单位初评。培养单位按附件4要求,组织本单位博士研究生开展国家奖学金的评选。
(2)培养单位推荐。按分配名额等额推荐,经单位内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集中评选。对推荐材料进行综合评定。
4.材料提交要求
(1)提交时间:2026年9月11日(周五)前。
(2)材料内容:
①本单位推荐情况说明(含参评人数、评审过程、公示情况),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纸质版各一份。
②《2026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10),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纸质版各一份;
③每位候选人的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文件夹命名“学号+姓名”),包括: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参考附件7模板填写)。
2)《2026年博士研究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表》(附件4,附证明材料,参考附件8模板填写)。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压缩包命名为“单位名称+2026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名额推荐)”提交邮箱gyyanjiushengguanli@gzhmu.edu.cn;纸质版提交至番禺校区行政楼108室。
(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
评选方式分为“培养单位自行评选”和“按名额推荐至研究生院集中评选”两类。
1.培养单位自行评选
(1)名额分配
以下各单位根据分配名额自行开展评选。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评选方式 | 培养单位 | 名额 |
培养单位自行评选 | 附属第一医院(含呼研院) | 26 |
附属第二医院 | 13 |
附属第三医院 | 10 |
附属第五医院 | 2 |
附属肿瘤医院 | 3 |
附属口腔医院 | 5 |
附属清远医院 | 6 |
附属脑科医院 | 5 |
附属中医医院 | 1 |
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 10 |
附属市八医院 | 1 |
附属番禺中心医院 | 1 |
基础医学院 | 5 |
卫生管理学院 | 3 |
公共卫生学院 | 5 |
护理学院 | 2 |
药学院 | 8 |
金域检验学院 | 1 |
生命科学学院 | 4 |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 3 |
霍夫曼免疫研究所 | 1 |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 3 |
广医输血与血液病研究所(市一医院) | 2 |
市皮肤病医院 | 1 |
|
| 121 |
(2)评选流程
①制定方案。各自行评选单位参照附件1、2、5、6,制定本单位量化评选方案,于7月23日(周四)前将盖章扫描件报研究生院备案(邮箱gyyanjiushengguanli@gzhmu.edu.cn)。方案确定后须提前向研究生公布。
②组织评选。面向本单位除一年级以外的硕士研究生,自行评审并在院内公示。
③报送材料。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17日(周四)17:00前将以下材料报研究生院审核(电子版压缩包命名为“单位名称+2026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自行评选)”,提交邮箱gyyanjiushengguanli@gzhmu.edu.cn;纸质版提交至番禺校区行政楼108室)。
具体材料包括:
1)评审情况说明(含评选标准、参评人数、评审过程和公示情况),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
2)初定获奖学生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 和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每位学生的文件夹命名为“学号+姓名”);
3)《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汇总表》(附件10),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
2.培养单位按名额推荐
(1)名额分配
以下各单位根据分配的名额开展推荐工作。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评选方式 | 培养单位 | 最多推荐的名额(可不推荐) |
培养单位 按名额推荐 | 附属市十二人民医院 | 1 |
附属惠州医院 | 1 |
广医老年医学研究所(市老年医院) | 1 |
市胸科医院 | 1 |
|
| 4 |
特别说明:若本单位无符合条件硕士研究生,可不推荐。
(2)评选流程
①培养单位初评。按附件5或附件6的要求组织本单位硕士研究生评选。
②推荐与公示。按名额等额推荐,单位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材料。
③研究生院集中评选。对推荐材料进行综合评定。
(2)提交材料要求
①提交时间:2026年9月11日(周五)前。
②材料内容:
1)本单位推荐情况说明(含参评人数、评审过程、公示情况),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纸质版各一份。
2)《2026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10),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纸质版各一份;
3)每位候选人的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文件夹命名“学号+姓名”),包括:
A.《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参考附件7模板填写)。
B.《2026年硕士研究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表》(附件5或6,附证明材料,参考附件8模板填写)。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压缩包命名为“单位名称+2026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名额推荐)”提交邮箱gyyanjiushengguanli@gzhmu.edu.cn;纸质版提交至番禺校区行政楼108室。
四、其他重要说明
1.已获得企业奖学金者。若申报同一层次国家奖学金,其参评企业奖学金时使用的“学业成果”和“表彰奖励”材料,在国家奖学金评审中按系数折算——博士乘以5/6,硕士乘以3/4。
2.论文认定标准。
(1)英文论文已接收但未正式刊出,须提供接收函及正文复印件;
(2)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已录用未刊出,须提供录用证明及正文复印件;
(3)非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的中文论文,须见刊或提供校样稿。
3.《申请审批表》(附件3)填写要求。须双面打印。学生按附件7模板填写至“评审情况”栏以上(不含该栏),“推荐意见”由导师填写。所有签名处必须手写,不得使用签名章或电子签章。
4.评分表选择。申报人须按本人培养类型选择附件4、5、6中对应的评分表填写,并附有效证明材料。因评分表内容与支撑材料不符导致加分错误者,责任自负。
5.学生干部证明。担任二级培养单位学生干部者(指由各二级培养单位自行选拔任命的干部),须提交《担任二级单位学生干部证明》(附件9)。
请各基层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广泛通知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时申报,确保奖励真正用于激励特别优秀的研究生。
(联系人:练雯、亓晓晴,办公电话:020-37103085)
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