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

关于申报2026年卓越医师国际化培养项目(第一批、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26  浏览:

各位专业学位在读博士研究生: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卓越医师国际化培养项目遴选通知》(留金选[2025]133号)要求,结合年度选派计划,经研究,现启动本年度第二批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政治素质优秀,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申请人须为学校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在读的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申请人为硕博连读生,须进入博士阶段后方可申请。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 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2) 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或未通过当年专家评审。

(3) 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4)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

(5)应届毕业生

3.获得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

4.满足附件2的外语要求。

二、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三、申报类别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12个月,以临床科研训练为主。

四、选拔录取

学校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校内选拔并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从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申报资格、综合素质、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对推选人员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后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推荐。

学校将于2026年3月31日前(第一批)、9月10日(第二批)完成校内选拔,被推荐的同学请于4月1日0时-10日14时(第一批)、2026年9月11日0时-20日14时(第二批)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完成网上报名。研究生院将于2026年4月24日(第一批)、10月10日(第二批)前通过信息平台提交单位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人员材料审核表及申请人电子材料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录取结果将在2025年6月、11月公布。申请人员可登录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寄送纸质录取文件。

五、派出管理

被录取人员一般应在当年派出,2026年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7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留学人员如申请学费,申报时须提供留学单位出具的学费明细。获批学费资助的留学人员,根据留学单位要求缴纳学费后,可在正式派出并在驻外使领馆办理报到后登录信息平台,填写《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学费支付信息表》,申请学费报销。

有关手续办理、常见问题等请登录信息平台阅读《出国留学人员须知》,如有不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及本项目要求,国家留学基金委有权对当事人采取退回申请、取消资格、终止资助、违约追偿等措施。

六、注意事项

由于研究生院推荐、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等手续应在申请人网上申报前完成,因此,所有申请材料应在3月23日(第一批)、9月23日(第二批)前提交PDF扫描件至研究生辅导员处,并发送至研究生院刘老师邮箱。


(联系人:研究生院刘老师,020-37103085;liu.tian.yuan@163.com)


                               研究生院

2026年1月26日


附件下载
  • 1.申请人提交材料清单.docx   已下载
  • 2.2026年卓越医师国际化培养项目指南.pdf   已下载
  • 3.汇总表.xlsx   已下载
  • 4.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出国(境)注意事项-参会或学习版(请走OA).doc   已下载
  • 5.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申请审批表(请走OA).doc   已下载
  • 6.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出国(境)返校备案表(请走OA).doc   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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