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

关于开展我校2025年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高睿迪  发布时间:2025-09-19  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

现开展广州医科大学2025年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读三年级研究生,即2023级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二、基本申请条件

(一)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学术型研究生,积极参与科研工作;

5、专业型研究生,在实践工作中成绩突出。

(二)凡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者,不予申请:

1、申请材料中有不实信息或隐瞒不利信息者;

2、在学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纪 律处分者;

3、发表不正当言论,造成恶劣影响者;

4、年度课程学习考勤无故缺席者;

5、存在论文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6、考试作弊者;

7、无故欠缴学费或住宿费等相关费用者;

8、超出学校基本学制年限的研究生;

9、学校认定的其他违纪行为。

(三)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学校培养方案确定研究生身份参与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三、奖励标准、名额分配及评定程序

(一)奖励标准

类别

年级

等级

奖励标准

(元//年)

比例



博士 研究生

一年级

不分等级

12000

100%



二、三年级

一等

18000

10%

二等

13000

15%

三等

10000

75%



硕士 研究生

一年级

不分等级

8000

100%



二、三年级

一等

10000

10%

二等

8500

15%

三等

6500

75%

(二)名额分配

1、博士研究生

序号

评选方式

基层培养单位

直接认定一等人数

一等10%

二等15%

三等75%

1

二级单位集中评选

附属第一医院


1

1

5

2

附属第一医院(呼研院)


7

11

53

3

附属第二医院


1

2

11

4

附属第三医院


1

2

9

5

附属肿瘤医院


1

1

4

6

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1

1

5

7

附属市八医院


1

1

3

8

广州国家实验室


7

10

48

9

基础医学院


1

2

9

10

公共卫生学院


1

1

4

11

药学院


1

1

3

12

研究生院集中评选

附属第五医院

1

2

3

15

13

附属口腔医院


14

附属脑科医院


15

附属清远医院


16

霍夫曼免疫研究所


17

生命科学学院


18

金域检验学院


19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20

护理学院


2、硕士研究生

序号

评选方式

基层培养单位

直接认定一等人数

一等10%

二等15%

三等75%

1

二级单位集中评选

附属第一医院


17

26

128

2

附属第一医院(呼研院)


17

25

125

3

附属第二医院


19

28

140

4

附属第三医院


15

22

109

5

附属第五医院


5

7

35

6

附属肿瘤医院


8

12

59

7

附属口腔医院


7

10

52

8

附属清远医院


9

14

67

9

附属脑科医院


7

10

52

10

附属中医医院


1

1

6

11

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12

18

93

12

附属市八医院


2

4

17

13

附属惠州医院


1

1

4

14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4

6

32

15

市皮肤病医院


1

1

5

16

药学院


11

16

78

17

公共卫生学院


8

12

62

18

基础医学院

1

7

11

56

19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5

7

34

20

生命科学学院


4

6

30

21

护理学院


3

4

22

22

卫生管理学院


2

4

18

23

金域检验学院


2

3

15

24

霍夫曼免疫研究所


2

2

13

25

研究生院

集中评选

附属市十二人民医院


1

1

5

26

市胸科医院


(三)评定程序

三年级学业奖学金由研究生本人按照要求如实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具备一定研究生培养规模的基层培养单位采用由基层培养单位进行初步评选,部分基层培养单位由研究生院集中评选。

基层培养单位负责制定及修订本单位的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和初步评审等工作,在确定本单位获奖学生名单后,应对评审结果在本单位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和汇总表上交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四、评选办法和材料报送时间安排

(一)制定评选量化指标

根据名额分配表“评选方式”,凡是“二级单位自行评选”的培养单位,须由各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制定本单位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量化指标评选方案,其中,学术成果的第一单位须为广州医科大学或广州医科大学XXX附属医院/学院各单位的评选方案确定后通过适当方式提前公布给参评的相关研究生

(二)二级单位自行评选

二级单位自行评选的学业奖学金的相关材料,需于10月10日(周五前报研究生院审核确定,逾期不再受理。需要上交的电子版材料如下(压缩命名为二级单位名称+2025年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本单位评审情况说明(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扫描版,需盖红章);

初定的《广州医科大学2025年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扫描版,需盖红章);

初定的《广州医科大学2025年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excel电子表格);

初定的获奖学生材料(《广州医科大学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word版,命名方式为学+姓名,按等级文件夹分类)。

(三)研究生院集中评选

根据名额分配表“评选方式”,凡是“研究生院集中评选”培养单位的研究生请向培养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由各培养单位审核推荐,于925日(周四)前汇总上交至研究生院统一评选逾期不再受理。材料包括(只需提供电子版,电子版请发送至E-mail:745131664@qq.com):

《广州医科大学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签字盖章扫描版及word版及相关支撑材料,命名方式为学号+姓名;

《广州医科大学2025年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

五、补充说明

参评学生若满足《关于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参加国家级竞赛的激励措施(试行)》(附件3,按附件3执行。

、联系方式

联系人:研究生院 高睿迪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行政楼108

电话:020-37103085

E-mail:745131664@qq.com


附件:1.广州医科大学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2.广州医科大学2025年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

3.关于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参加国家级竞赛的激励措施(试行)




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9月19日



附件下载
  • 附件1:广州医科大学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doc   已下载
  • 附件2:广州医科大学2025年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xls   已下载
  • 附件3:关于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参加国家级竞赛的激励措施(试行).pdf   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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