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培养单位、研究生:
接广东省教育厅通知,现开展我校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一)除2025级以外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二)在我校研究生就读期间曾获得相应层次的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得重复申报。
二、基本申请条件及名额分配
(一)基本申请条件
参见《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附件1)。
(二)名额分配和评选方式
根据文件通知,今年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名额为博士研究生20名,硕士研究生121名。
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实际,经研究讨论,今年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名额分配和评选方式如下:
1.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院统一评选。
2.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培养单位自行评选和研究生院统一评选相结合。具体评选方式和名额分配见表1。
表1
2025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方式和名额分配
评选方式 | 培养单位 | 硕士国家奖学金名额
| 学术学位硕士国家奖学金名额 | 专业学位硕士国家奖学金名额 |
培养单位 自行评选 | 附属第一医院(含呼研院) | 24 | 14 | 10 |
附属第二医院 | 14 | 8 | 6 |
附属第三医院 | 10 | 6 | 4 |
附属第五医院 | 3 | 2 | 1 |
附属肿瘤医院 | 4 | 2 | 2 |
附属口腔医院 | 5 | 3 | 2 |
附属清远医院 | 6 | 4 | 2 |
附属脑科医院 | 5 | 3 | 2 |
附属中医医院 | 1 | 1 | 0 |
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 10 | 6 | 4 |
附属市八医院 | 2 | 1 | 1 |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 3 | 2 | 1 |
市皮肤病医院 | 1 | 1 |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1 | 1
|
基础医学院 | 5 | 5 | 0 |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 3 | 3 | 0 |
药学院 | 7 | 4 | 3 |
公共卫生学院 | 6 | 4 | 2 |
生命科学学院 | 3 | 3 | 0 |
护理学院 | 2 | 1 | 1 |
霍夫曼免疫研究所 | 1 | 1 | 0 |
卫生管理学院 | 2 | 1 | 1 |
金域检验学院 | 1 | 1 | 0 |
研究生院 统一评选 | 附属市十二人民医院 | 2 | 1 | 1 |
附属惠州医院 |
附属番禺中心医院 |
市胸科医院 |
三、具体要求
(一)培养单位自行评选
1.制定方案。自行评选的培养单位参考附件1、附件2、附件5和附件6,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量化指标评选方案并将该方案于8月1日(周四)前报研究生院备案(盖章电子版扫描件提交邮箱gyyanjiushengguanli@gzhmu.edu.cn)。方案最终确定后,培养单位需通过适当方式将评选方案提前向研究生公布。
2.开展评选。自行评选的培养单位组织本单位除一年级以外的硕士研究生,自行开展硕士的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并在院内公示评选结果。
3.提交材料。评选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22日(周二)5点前将以下材料报研究生院审核确定(电子版压缩命名为“单位名称+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提交邮箱gyyanjiushengguanli@gzhmu.edu.cn;纸质版提交至番禺校区行政楼108室)。具体材料包括:
(1)初定的获奖学生材料(包括附件3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相关支撑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命名方式为“学号+姓名”);
(2)初定的《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汇总表》(附件10)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
(3)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说明(包括评选标准、上交材料人数、评审情况和公示情况)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
4.材料要求
(1)提交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需双面打印)时,学生须按照模板(附件7)填写完整“评审情况”栏以上的各项材料(不包括“评审情况”栏)。其中,“推荐意见”由学生导师填写。
(2)表格中各项内容可打印,但所有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
(3)申报该奖项的研究生还须登录“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点击“过程管理”模块填报“参加学术会议做报告”情况,以及点击“学术研究成果”模块填报“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情况”,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支撑材料。具体填报流程见附件8。
(二)研究生院统一评选
1.参评学生
(1)全体在读博士研究生。
(2)附属市十二人民医院、附属惠州医院、附属番禺中心医院、市胸科医院的在读硕士研究生。
2.提交材料。以上学生于9月9日(周二)9:00-11:30,14:30-16:30期间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提交至邮箱gyyjs2013@163.com,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院112室。具体材料包括: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参考附件7模板填写)。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表》(按照申报人的培养类型选择附件4-6对应的一个评分表),并附上证明材料。
3.具体要求
(1)在读期间获得过企业奖学金的研究生若申报同一层次阶段的国家奖学金,其参评企业奖学金所使用的“学业成果”和“获奖励、表彰情况”材料在国家奖学金申报时的加分均要乘以一定的系数。其中,博士要在原加分的基础上乘以六分之五,硕士要在原加分的基础上乘以四分之三。
(2)论文要求:若英文文章已被接收但未刊出,请附上接收证明材料和正文的复印件各1份。若发表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的中文文章已被录用但未刊出,请附上录用证明材料和正文的复印件各1份;发表在非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的中文文章必须要见刊,或者有校样稿。
(3)提交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需双面打印)时,学生须按照模板(附件7)填写完整“评审情况”栏以上的各项材料(不包括“评审情况”栏)。其中,“推荐意见”由学生导师填写。
(4)各位申报人按照本人的培养类型,选择附件4-6对应的一个评分表填写,并附上有效证明材料。若出现评分表的内容与后面支撑材料的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加分错误者,由本人负责。
(5)表格中各项内容可打印,但所有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
(6)今年申报该奖项的研究生还须登录“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点击“过程管理”模块填报“参加学术会议做报告”情况,以及点击“学术研究成果”模块填报“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情况”,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支撑材料。具体填报流程见附件8。
(7)凡担任二级培养单位学生干部的同学,须提交《担任二级单位学生干部证明》(模板见附件9)。
各基层培养单位和研究生需高度重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并相互通知符合参选要求的研究生按时提交申请,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研究生。
(联系人:练雯、亓晓晴,办公电话:020-37103085)
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