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专业学位在读博士研究生:
为加快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未来医师科学家和好医生大医生,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卓越医师国际化培养项目遴选通知》(留金选[2025]29号)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政治素质优秀,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申请人须为学校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在读的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申请人为硕博连读生,须进入博士阶段后方可申请。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 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2) 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或未通过当年专家评审。
(3) 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4)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
3.获得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
4.满足附件2的外语要求。
二、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三、申报类别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12个月,以临床科研训练为主。
四、选拔录取
学校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校内选拔并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从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申报资格、综合素质、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对推选人员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后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推荐。
学校将于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校内选拔,被推荐的同学请于6月1日—1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完成网上报名。研究生院将于2025年6月16日前通过信息平台提交单位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人员材料审核表及申请人电子材料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录取结果将在2025年7月公布。申请人员可登录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寄送纸质录取文件。
五、派出管理
2025年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6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有关手续办理、常见问题等请登录信息平台阅读《出国留学人员须知》,如有不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及本项目要求,国家留学基金委有权对当事人采取退回申请、取消资格、终止资助、违约追偿等措施。
六、注意事项
由于学校推荐、选拔、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应在申请人网上申报前完成,附件1《申请人提交材料清单》中的第1、2、4、5、7、8、9项应在5月26日前发送PDF扫描件至研究生辅导员处,所有材料应在公示无误的情况下于6月10日前上传系统。
(联系人:刘天元老师,020-37103085;liu.tian.yuan@163.com)
研究生院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