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鼓励研究生提高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医学科研人才,现开展广州医科大学2025年优秀研究生奖和2025届优秀毕业生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及评选范围
(一)优秀研究生奖:取得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优秀毕业研究生奖:2025届全日制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及名额分配
(一)评选条件。
1.优秀研究生
(1)学习成绩优秀,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达到学 分要求。
(2)在培养过程中各方面表现突出;学术型研究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科研能力突出,有一定的学术成果;专业型研究生,在临床培养或专业实践工作中成绩突出。
(3)申请人提交的学术成果可为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等,学术成果的署名要求以“广州医科大学”为第一单位,如广州医科大 学XX 附属医院/学院,或单位以广州医科大学及本单位法定名称共同署名(广州医科大学顺序排第一)。
2.优秀毕业研究生
(1)顺利完成研究生培养计划。
(2)通过论文答辩且答辩结果全部达到优良。
(3)达到广州医科大学学位授予的要求。
(4)申请人提交的学术成果可为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等,学 术成果的署名要求以“广州医科大学”为第一单位,如广州医科大学XX附属医院/学院,或单位以广州医科大学及本单位法定名称共同署名(广州医科大学顺序排第一)。
在满足基本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应优先考虑在读期间积极参加国家级或全国性行业组织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学科竞赛或技能竞赛,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国家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等的同学。
(二)名额分配。优秀研究生的评选将按在读研究生数约5%的比例评出,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将按当年预计毕业生数约15%的比例评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其他补充说明:
1.2022级曾获得2023年或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应届毕业生(具体名单见附件2),如满足基本评选条件,可直接认定为本阶段的“优秀毕业研究生”,二级单位无须再次评选,其中申请硕博连读的2022级硕士生转评为“优秀研究生”。
2.参加“优秀研究生”评选的同学,本次参评所上交材料的日期必须是获奖当年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后(包括国家奖学金、企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具体获奖名单见附件3)。例如,该生已获得2025年2023-2024学年社会捐赠奖学金,该生提交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须从2024年6月6日起计算,以最后一项获奖的截止时间第二天开始算起。“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不受此条件限制。
3.发表在中文期刊或英文刊物的论文,须已见刊或提供录用通知、接收证明,才能参评。
4.同一名研究生不能同时获得2025年“优秀研究生”和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即只能选择其一。
5.若培养单位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毕业生人数已达到“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要求,不需要另外评选。
6.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学校将仅为获奖研究生颁发荣誉证书。
三、评选办法和材料报送时间安排
各培养单位制定本单位的“优秀研究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具体量化指标评选方法并开展评选,公示无异议后于6月2日(周一)前报研究生院审核确定。
(一)优秀研究生
材料包括(电子版发送到邮箱,压缩命名:单位名称+2025年优秀研究生):
1.初定的获奖学生材料(包括附件3申请表和相关支撑材料,命名方式为学号+姓名);
2.初定的《2025年优秀研究生获奖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
3.本单位优秀研究生评审情况说明(包括评选标准、上交材料人数、评审情况和公示情况)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
(二)优秀毕业研究生
材料包括(电子版发送到邮箱,压缩命名为单位名称+2025届优秀研究生):
1.初定的获奖学生材料(包括附件5申请表和相关支撑材料,命名方式为学号+姓名);
2.初定的《 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获奖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
3.本单位优秀研究生评审情况说明(包括评选标准、上交材料人数、评审情况和公示情况)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
四、表彰及奖励办法
研究生院将对2025年优秀研究生和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获得者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华
地址: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行政楼108室
电话:(020)37103085
邮箱:18203692893@163.com
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