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

关于申报2025年“广东省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留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9  浏览:

各位在读博士研究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相关工作的通知》,学校拟选派一批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和访学进修。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拟资助一批优秀在读博士生到国(境)外本学科领域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开展学术交流和访学进修,时间一般为1-12个月。

二、选派类型

1.短期进修:1—6个月

2.访问学者:7—12个月

三、资助标准

由广东省教育厅专项经费资助。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资助标准参照《广州医科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广医发〔2024〕73号)“中外联合培养留学生项目”:奖学金标准为人民币11000元/月,旅费标准为欧美地区人民币8000元,日韩及澳洲地区人民币6000元,港澳台地区不资助旅费。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潜力;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三)申请人须为学制内在读博士研究生(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除外);

(四)申请人须自主联系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并获得正式邀请(书面邀请函);

(五)申请人出国研修方向原则上应与本人或导师(团队)的研究方向以及在研课题一致,优先支持学校重点发展优势学科和广东省急需学科领域的人员出国进修;

(六)申请人的出国研修内容、博士学位论文为非涉密论文;

(七)申请人必须达到一定的外语水平,符合《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09)的规定。

(八)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导师或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者;

2.国外院校已经给予生活费资助者;

3.正在境外学习者;

4.已获国家及地方公派项目资助者;

5.在学期间曾获得同类项目资助者。

五、申报材料及说明

(一)申请人须向研究生院提交以下材料:

1.《广东省高校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留学项目申请书(双面打印)(附件1);

2.身份证复印件;

3.成绩单复印件;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6.外方院校正式邀请函的复印件,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留学的起止时间、导师、申请人在国外将从事的课题研究、费用情况等。如邀请信为英语以外语言,应附中文翻译件并由导师和所在培养单位(学院)主管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7.国外导师的简历包括导师姓名、专业、所在院校、职务、学术建树,及近5年来的论文发表、课题、科研成果、专利和获奖等情况。

8.研修计划包括研究内容,背景介绍,申请人国内科研准备工作概述,出国学习预期目标,科研方法,科研工作时间安排,回国后后续工作介绍等。须有双方导师签署意见和签字。

9.学费/费用证明:是否收取学费;是否提供奖学金;是否收取其他费用,如注册费等。如收取学费,同时又提供资助或工作职位,应标明具体额度。如邀请函中已有相关内容,可不再单独提供。

10.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即与申请项目资助相关的、获奖级别最高、日期最新的奖励(原则上五年内)。获奖证书复印件不得超过5页(含);申请人主持或参与与本资助项目相关的科研项目、课题研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特别说明

1.严格履行申报承诺。申请人在自愿的基础上申报,申报前应认真查阅本通知各项要求认真对待申请材料的准备工作,导师、培养单位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真实性。

2.严肃选派工作纪律。入选资助名单后,申报专业、留学期限、导师原则上不得变更;非不可抗力因素,公示后不能按申报项目实施留学的,将取消选派资格。

四、选拔程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个人申报、导师同意、学院/培养单位推荐、学校审批的程序进行。

五、派出和管理

(一)获资助人员应在20251130日派出,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二)成功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应在出国(境)前先完成校内审批手续后,再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手续。流程如下:1.签署《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出国(境)注意事项-参会或学习版》提交至辅导员处。2.登录学校OA“学生事务流程填写《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申请审批表完成校内审批。3.参加所在培养单位组织的行前培训(由培养单位通知)。

(三)受资助研究生在外期间,应遵守学校规定和当地法律法规,在外管理参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

(四)原则上,获得资助的研究生,其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论文/研究项目/科研成果/得到广东省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专项资金资助”。

(五)受资助研究生应按期返校完成学业。返校前,外方导师(或研究机构)应对受资助人作出在外研究的书面评价。如无法按原定日期返校,请提前1个月联系研究生院并退还相应时长的奖学金。

(六)获资助人员回国(境)前,登录学校OA“学生事务流程”,填写《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出国(境)返校备案表》完成返校备案。

(七)返校后三天内本人应凭护照通行证)、出入境记录、《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出国(境)返校备案表》总结报告到培养单位辅导员处和研究生院番禺校区行政楼108室)报到。

(八)本项目校内交流QQ群:930811354

六、材料报送

请申报人在2025年5月30日(周五)前将纸质版材料双面打印,签字盖章的原件交至行政楼108办公室刘老师处;电子版申请材料共两份发送至邮箱liu.tian.yuan@163.com。其中:

1.申请材料1-10项按顺序扫描至1份PDF中(命名:学院+姓名+申请国家+学校,如:免疫所张明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pdf)。

2.附件2《2025年广东省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请发送可编辑的.xls版本。


研究生院

2025年4月29日


(联系人:刘天元老师,联系电话:020-37103085;电子邮箱:liu.tian.yuan@163.com;地址: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行政楼108办公室。)

附件下载
  • 附件1.2025年广东省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留学项目申请书.doc   已下载
  • 附件2.2025年广东省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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