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广东省教育厅通知,研究生院组织开展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校内申报选派工作。本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按照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导师的要求,着眼于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选派专业:不限。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重点支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依托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学习。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3460
(二)选派名额、选派类别、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
联合培养博士生及攻读博士学位生均不限制选派人数,符合项目申请资格人员均可申报。不限推荐名额,培养单位审核后确定推荐人员名单。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学制、外方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但如果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超过48个月,资助期限最多为48个月。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2.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学制、外方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三)资助内容: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不提供学费资助。
二、申请流程及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攻读博士学位类别、联合培养博士类别均为 3月10日0时至4月1日14时。
工作安排 |
项目及留学身份 | 时间 | 步骤 | 具 体 内 容 |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含以下留学身份: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 3月10日前 | 准备 | 申请人员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详见:国家留学网——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3460 |
2.申请人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并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
3月10-24日 | 申请 | 1. 经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同意后,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见信息平台使用说明。包括基本情况、外语水平、教育与工作经历、主要学术成果、主要学术成果摘要介绍、研修计划、国外导师、国内导师)。2. 温馨提醒:受理机构选择“ 广东省教育厅”,“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 |
3月25日 | 审核、公示 | 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并将拟推荐人员申请材料报学校。 |
3月28日 | 报送 | 学校向广东省教育厅提交正式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 |
4-5月 | 评审 |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材料审核、专家评审。 |
5月 | 录取 | 申请人可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材料。 |
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录取结果需与外方确认后陆续公布。 |
录取人员如因故放弃,需联系研究生院刘老师(电话:020-37103085 )申请放弃录取资格。 |
6月起 | 派出 | 录取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登录OA填写“ 学生事务流程——研究生出国(境)申请” 完成校内报批,填写《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出国(境)注意事项-参会或学习版》并提交至辅导员处后,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
/ | 回国 |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应在返校后三天内凭护照和通行证办理到研究生院报到,并提交总结报告和《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出国(境)返校备案表》。 |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材料包括校内材料及国家留基委申报材料,后者需上传至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详见附件1-5。
四、其他要求
1.请各位同学认真对待申请材料的准备工作,导师应加强对学生申请材料的审核。
2.“单位推荐意见”应包括对申请人素质、拟留学专业、单位、导师及留学必要性等综合评价。如同意推荐,请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包括被推荐人员申请资格、学术、业务、外语水平和发展潜力;出国留学的必要性和学习计划的可行性;单位对申请人出国留学的目标要求及回国后有关考虑等(含标点500字符内)
3.鼓励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中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4.申请人在3月24日前,需提交研究生院的材料有:①附件1(Excel版)。②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提交的全套申请材料纸质版、pdf电子版材料各一份。电子版材料命名:张明2025年CSC攻读博士学位/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报材料.pdf。③附件4《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该表是申请人填写完所有材料后,由信息平台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需到所在培养单位填写推荐意见、经分管研究生的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培养单位章)。④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交附件3。⑤附件4的“所在单位推荐意见”的粘贴在邮件正文,无需附件。
以上材料,纸质版交到番禺校区行政楼108办公室刘老师处,电子版①+②pdf+③+④+⑤发送到liu.tian.yuan@163.com
5.广医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研究生交流QQ群:732424591
联系人:刘天元老师,联系电话:020-37103085;邮箱:liu.tian.yuan@163.com;地址: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行政楼108办公室。
研究生院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