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为了进一步扎实稳妥地做好2019-2020学年度研究生资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的部署和要求,请各位研究生根据自身情况,在暑假期间,准备申请资助所需的材料。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如有改动,以教育厅通知为准):
一、申请缓交学费:
对需要申请缓交学费的同学请按要求填写附件1《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缓交学费申请表》和附件2《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并于9月5日上午9:00-11:30交到番禺校区行政楼110办公室。
二、申请助学贷款:(申请助学贷款的同学不需申请缓交学费)
(一)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1、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需在9月14日前提交申请材料到番禺校区行政楼1楼114办公室给肖华老师37103085。贷款总额只能用于上交学费,即学术型研究生贷款总额不能超过8000元,专业型研究生贷款总额不能超过12000元。
2、所需材料:
(1)证件复印件(各两份,A4纸打印)
①本人学生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必须清楚显示学生姓名、学号、相片三项内容)
②学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必须复印正反两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附件14 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原件,根据情况到村或以上民政部门盖章)
备注说明:此申请表为网报申请后导出自行打印,如为首次贷款的需到村或以上民政部门盖章,续贷的同学不需要盖章。
(3)《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A4纸打印,一式两份,)
①家庭如无固定电话,可填写附近亲戚或邻居家的固定电话;
②家庭详细联系地址:城镇家庭必须具体到街道、房号;农村家庭必须具体到乡村、房号;
(4)《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和认定分析表》(A4纸打印)
3、首次网上申报填写注意事项:
(1)通讯地址填写格式统一为: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年级**班***(导师单位)**(专业型/学术型);
(2)专业名称、班级名称要填写研究生期间的信息;
(3)全部人的学号(包括本科在广州医科大学就读的同学)要填写研究生期间的学号;
(4)考生号是指考研时的考生编号。
4、本科在广州医科大学就读且申请过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包括往届生和已还清贷款的),请在开学后一周内到研究生院登记个人信息,避免影响在研究生期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5、本科在其它高校就读且申请过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包括往届生和已还清贷款的),如不能在研究生期间网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请联系以前本科学校协助处理,我校没有权限对该类同学先前的信息进行修改。
6、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同学请详细阅读本通知和附件3《国家助学贷款相关知识及注意事项》。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务必在9月3日上午11点前提交《生源地贷款回执》到番禺校区行政楼1楼114办公室给肖华老师37103085,逾期不交造成放款不成功的后果自负(注:在回执右上角写上姓名、研究生学号、研究生专业、本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三、申请研究生资助:包括企业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等
需先按《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期提交材料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原则上认定通过后才能参加接下来各类资助的参评。
附件:
1、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缓交学费申请表
2、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
3、申请助学贷款知识及注意事项
4、助学贷款:承诺书
5、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认定分析表
6、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