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鼓励研究生提高综合素质,培养全面发展的临床和科研医学人才,决定根据《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励评审办法》,开展广州医科大学2019年优秀研究生奖和2019届优秀毕业生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1、优秀研究生奖;
2、优秀毕业生奖。
二.评选范围
1、优秀研究生奖:取得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
2、优秀毕业研究生奖:2019届全日制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
(一)具体的评选条件,见附件1《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励评审办法》。
(二)其他补充说明:
1、博士或硕士在读期间,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企业奖学金的同学(具体获奖名单见附件2),可以参与本次奖学金的评选。2016级曾获得2017年或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应届毕业生(具体名单见附件2),如无特殊情况,可直接认定为本阶段的“优秀毕业研究生”,二级单位无须再次评选。
2、参加“优秀研究生”评选的同学,本次参评所上交的材料的日期必须是获奖当年评奖以后的(具体获奖名单见附件3)。例如,该生已获得2018年国家奖学金,因此,该生的论文的发表、见刊或接收时间必须是2018年9月6日以后的。“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不受此条件限制。
3、发表在中文刊物的论文,须已见刊或有杂志社的样稿,才能参评。发表在SCI的论文,须已见刊或有接受证明,才能参评;
4、同一名研究生不能同时获得2019年“优秀研究生”和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即只能选择其一;
5、参评本次奖学金,或者本次奖学金获奖,且之前未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同学,能继续参评今年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
四、优秀研究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名额分配
1、优秀研究生的评选将按在读研究生数约5%的比例评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4。
2、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将按当年预计毕业生数约15%的比例评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7。
五、评选办法和材料报送时间安排
本次评选不接收学生个人上交的材料。请参评的学生上交给所在单位科教科,由科教科统一交给研究生院。
(一)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1、二级单位自行评选
根据附件3《广州医科大学2019年优秀研究生评选名额分配表》的“评选方式”,凡是“二级单位自行评选”的培养单位,可由各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参考附件1拟定并实施具体的优秀研究生的评选方法,而后按照名额要求上报材料。
以上单位初定的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相关材料,需于5月27日(周一)前报研究生院审核确定。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均需要):
(1)纸质版(须有二级单位科教科的盖章)
①初定的《广州医科大学2019年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获奖汇总表》(附件5);
②本单位优秀研究生评审情况说明(包括评选标准、上交材料人数、评审情况和公示情况)。
(2)电子版(压缩命名为二级单位名称+2019年优秀研究生)
①初定的获奖学生材料(包括附件6申请表和相关支撑材料,命名方式为学号+姓名);
②初定的《广州医科大学2019年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获奖汇总表》(附件5);
③本单位优秀研究生评审情况说明(包括评选标准、上交材料人数、评审情况和公示情况)。
2、研究生院集中评选
根据附件3《广州医科大学2019年优秀研究生评选名额分配表》的“评选方式”,凡是“研究生院集中评选”的培养单位,由各培养单位推荐,经研究生院审核后评选。
以上单位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申报相关材料,需于5月24日(周五)前报研究生院审核后评选。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均需要):
(1)《广州医科大学2019年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获奖汇总表》(附件5)
(2)《广州医科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6)
(二)优秀毕业研究生
1、二级单位自行评选
根据附件7《广州医科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名额分配表》的“评选方式”,凡是“二级单位自行评选”的培养单位,可由各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参考附件1拟定并实施具体的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方法,而后按照“扣除获奖毕业生人数后的实际下发名额”要求上报材料。
以上单位初定的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相关材料,需于6月6日(周四)前报研究生院审核确定。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均需要):
(1)纸质版(须有二级单位科教科的盖章)
①初定的《广州医科大学2019年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获奖汇总表》(附件8);
②本单位优秀研究生评审情况说明(包括评选标准、上交材料人数、评审情况和公示情况)。
(2)电子版(压缩命名为二级单位名称+2019年优秀研究生)
①初定的获奖学生材料(包括附件9申请表和相关支撑材料,命名方式为学号+姓名);
②初定的《广州医科大学2019年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获奖汇总表》(附件8);
③本单位优秀研究生评审情况说明(包括评选标准、上交材料人数、评审情况和公示情况)。
2、研究生院集中评选
根据附件7《广州医科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名额分配表》的“评选方式”,凡是“研究生院集中评选”的培养单位,由各培养单位推荐,经研究生院审核后评选。
以上单位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的申报相关材料,需于6月3日(周一)前报研究生院审核后评选。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均需要):
(1)《广州医科大学2019年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获奖汇总表》(附件8)
(2)《广州医科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9)
3、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毕业生人数已达到名额要求,不需要另外评选。
根据附件7《广州医科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名额分配表》的“评选方式”,凡是“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毕业生人数已达到名额要求,不需要另外评选”的培养单位。如无特殊情况,这部分在读期间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应届毕业生,可直接认定为本阶段的“优秀毕业研究生”。二级单位无须再次评选(具体获奖名单见附件2)。
六、表彰及奖励办法
研究生院将对2019年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和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获得者进行表彰并颁奖。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晓宪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行政楼110室
电话:(020)37103085
E-mail:gzyyjsy@sina.com
附件:
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励评审办法
2017-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已获得国家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的同学评选“优秀研究生”奖上交材料的有效时间
广州医科大学2019年优秀研究生评选名额分配表
广州医科大学2019年优秀研究生奖获奖汇总表
优秀研究生奖申请表
广州医科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名额分配表
广州医科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获奖汇总表
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
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