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粤教研函【2019】4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18-2019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将择优推荐在校研究生参加评选。具体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严格按照粤教研函【2019】4号文件要求,详见附件1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18-2019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的通知》。
二、评选名额
共7名。其中博士生2名,专业型硕士生1名,学术型硕士生4名。
三、评选程序
(一)递交材料:如无特殊情况,研究生本人须亲自向研究生院提交相关材料(具体材料报送要求见“四”)。
(二)评选公示:研究生院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择优评选,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虑申请人的整体素质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七天。
(三)推荐上报: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至广东省教育厅参加最终审核。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本人须向研究生院提交以下材料的纸质版,以及电子版材料(压缩命名为“学号+姓名+2019年广东省优秀研究生”)发送至邮箱gyyjs2013@163.com:
1、附件2 《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初选汇总表》。(具体填写要求请查考附件6的填写模板)。
2、附件3《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推荐表》(双面打印)(具体填写要求请查考附件6的填写模板)。
3、相关佐证材料:如获奖证书、成绩单、已发表的论文(需含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专利证书等,原件或复印件均可(提交后不予退还)。佐证材料需与推荐表(附件3)装订在一起,并且按照顺序整理好。
4、附件4 《2018-2019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评选材料汇总》。
5、附件5 《参评人政治思想与学术道德复核情况的说明》。该结论说明由导师所在单位科教科或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
请各位研究生严格按照模板要求书写,并且核对报送表格确保无误,否则将影响广东省优秀学生的申报。
(二)上交材料时间和地点:
2019年5月9日(周四)上午9:00-11:00,番禺校区行政楼110办公室。
五、表彰形式
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联系人:练老师,联系电话:37103085。
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5月7日
1、
附件1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18-2019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的通知.pdf
2、
附件2 2018-2019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初选汇总表.xlsx
3、
附件3 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推荐表.doc
4、
附件4 2018-2019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评选材料汇总.xlsx
5、
附件5 参评人政治思想与学术道德复核情况的说明.docx
6、
附件6 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相关表格 - 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