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追加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的通知,结合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追加名额
今年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追加名额为博士研究生10名,硕士研究生57名。
二、本次评选方式
(一)部分基层培养单位自行开展评选工作
附属第一医院(含呼研院)、附属第二医院、附属第三医院、附属口腔医院、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附属清远医院根据追加名额和《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平、公正开展2024年第二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
1.名额分配
基层培养单位 | 名额 |
附属第一医院(含呼研院) | 5 |
附属第二医院 | 3 |
附属第三医院 | 2 |
附属口腔医院 | 2 |
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 2 |
附属清远医院 | 1 |
2.工作要求
(1)按要求做好公示。基层培养单位要按要求将本单位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第二次评选结果在院内进行公示。
(2)按要求提交材料。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7日(周四)前将以下材料报研究生院审核确定。材料包括:
①第二次评选初定的获奖学生材料(包括附件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相关支撑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命名方式为学号+姓名);
②第二次评选初定的《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第二次初评汇总表(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型硕士)》(附件2)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
③本单位第二次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说明(包括评选标准、上交材料人数、评审情况和公示情况)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压缩命名为“单位名称+2024年临床、口腔专业型硕士国家奖学金+第二次评选”提交邮箱gyyanjiushengguanli@gzhmu.edu.cn,纸质版提交至番禺校区行政楼108室。
(二)研究生院统一开展评选工作
结合今年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研究生院将在本次评选中按追加名额以及今年第一次(即今年9月由研究生院统一开展的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表的汇总得分情况依次排序,进而推选出符合要求的研究生。
(联系人:练雯、亓晓晴,办公电话:020-37103085)
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