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级全体研究生:
根据《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广医大发〔2022〕119号),开展广州医科大学2024年二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读二年级研究生,即2023级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二、基本申请条件
参见《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见附件)。
三、评选标准及奖励名额、金额
(1)评选标准及名额分配
二年级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所学课程平均成绩(加权平均分)的专业排名设立一等(20%)、二等(35%)、三等(45%)共三个等级;其中,获评一等、二等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所修思想政治以及英语两类课程分数均须大于或等于75分,且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须首次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两部分均为首次通过)。
(2)奖励金额
奖励金额按《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执行。
四、评选流程
(1)自行核对
请2023级全体研究生在9月19日(周四)前自行登录“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查看是否存在重复选课、成绩缺漏的问题,核对课程成绩以及计算核对加权平均分(见2023级研究生平均成绩PDF文件)。
(2)及时处理问题
9月19日(周四)前,若对系统内的本人选课或者课程成绩有异议的研究生,请在工作时间及时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负责老师(梁老师,020-37103086,番禺校区行政楼106室)沟通解决;否则,将视为对本人的课程成绩无异议。
(3)展开评选
研究生院将于9月20日(周五)开始结合评选要求和个人课程成绩开展2024年二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
附件:常见问题答疑
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9月14日
常见问题答疑
1.问:课程平均成绩采用加权平均分,如何计算?
答:课程1应获学分*成绩+课程2应获学分*成绩+......课程n应获学分*成绩的总和除以应获学分的总和计算出的平均分为加权平均分。其中,专业英语、专业课、学术活动以及实践课(MPH及药学专硕课程)暂不纳入计算。请各位同学计算后在表格中用学号查找自己的平均分,如不相同,请先查看自己课程是否有重复多选或者课程成绩缺漏。
2.问:2023级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部分同学已经在2024年暑假期间对部分不及格课程进行重修补考,这类同学以哪一次成绩计算加权平均分?
答:所有同学的课程成绩均以第一次参加考试的成绩进行计算。
3. 如何提交2023级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首次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成绩?
答:待2024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请各研究生根据班级通知及时填报个人成绩并上传截图,研究生院将进行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