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研究生资助工作申请的通知
编辑:肖华  发布时间:2024-06-05  浏览:

2024级新生、2023级和2022级研究生:

为进一步做好2024-2025学年研究生资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部署和要求,请各位研究生根据自身情况,在暑假期间准备申请资助所需的材料。具体事项通知如下(如有改动,以教育厅通知为准):

一、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助学贷款的同学不需申请缓交学费)

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提高至不超过20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请提前在回执右上角写上姓名、研究生学号学费、本人联系电话信息)。

注意:2022年起不再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续贷申请,请有需要贷款的同学提前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二、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

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认定和资助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工作的管理,现开展2024-2025学年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认定结果列入《广州医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库》,此次认定结果只是作为评定临时困难补助、学校生活补助、勤工助学、冬季送温暖、春节困难学生慰问、社会助学金以及其它资助项目的重要参考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24级、2023级和2022级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材料准备

1)纸质版材料包括附件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广东省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分析表》、家庭户口本全册复印件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可参考认定分析表内容提供佐证材料)

2)所提交材料不需要学生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意见和盖章。

3)附件1认定申请表和附件2认定分析表需双面打印。同时,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重复的证明材料只需提交一份复印件即可,并将证明材料按照附件2认定分析表的顺序装订在一起,否则将视无效处理。所提交材料建议提前备份留底。

(三)具体交材料时间请开学后通知。

三、申请研究生资助

研究生申请资助包括企业助学金、勤工俭学等需先按上述第条进行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并按期提交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老师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行政楼108

电话:(02037103085

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465


附件下载
  • 附表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wps   已下载
  • 附表2: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xls   已下载
  • 附件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jpg   已下载
  • 附件4-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国家学生资助政策.jpg   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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