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

广医关于严肃研究生考试纪律的规定
发布时间:2008-09-23  浏览:

广州医学院

关于严肃研究生考试纪律的规定

      为严肃考试纪律,特做如下通知:

    一、学生进入考场,要携带研究生证,未经允许,不得携带任何书籍、字(词)典、笔记、报纸等,只准带必需的文具(钢笔、元珠笔、铅笔)。

    二、学生在每科考前十分钟,按监考教师指定好的座位入座,不得相互挤坐在一起,迟到三十分钟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三、学生对试题有疑难时,可举手询问,但不得涉及答案内容。

    四、必须保持考场内安静,不准吸烟,不准谈论。

    五、考试结束时间一到,立即停止答卷,并将答卷整理好后交给监考教师,自动离开考场。

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卷,不准夹带,换卷等,对于违犯考试纪律和作弊者,按照《广州医学院研究生考试(考查)作弊的规定》执行。
         

 
©1958- 广州医科大学
技术支持: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番禺校区),广州市东风西路195号(越秀校区)

【招生】37103094,【学生】37103085
【培养】37103086,【就业】37103092
【院长邮箱】gy_yjsy@gzh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