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

毕业生党员离校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学校组织部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17  浏览:

毕业生党员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关乎每一位党员的切身利益,敬请各位党员同学认真阅读以下事项!

一、本通知里所提到的“党员”包括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二、必须本人亲自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三、个人的《入党志愿书》等党员材料将随个人档案一起由学生处统一寄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去向按政策转至本人所去单位、学校、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人才市场,与档案的去向无需一致。转出组织关系不影响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毕业生党员在校期间的党费统一交至今年6月,之后请在新的党支部继续交纳党费。

五、没有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必须转出,介绍信抬头按以下类型对应方式填写:

类型

介绍信抬头

有关要求

1

有具体就业单位,或继续升学读硕、读博等

(单位党组织)

就业单位/升学高校党组织

1、“党组织”要求为党委,不能为党总支或党支部;

2、毕业生党员务必向去向党组织的党务管理部门(如“组织部、党委办公室”等)咨询介绍信抬头的准确填写内容,并报二级学院汇总,由组织部打印介绍信;

 

2

有具体就业单位

(单位党组织)

选择以下其中一项:

(1)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

(2)居住地街道、乡镇党组织

(3)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

(4)单位所在县以上政府人才交

流中心党组织

3

没有具体就业单位

选择以下其中一项:

(1)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2)档案所在县以上政府人才交

流中心党组织

备注:1、在本校升学读硕、读博的,只开具校内组织关系转接通知,不开具组

织关系介绍信;

2、去向在广东省内的,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开到相应党组织;

3、去向在广东省外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到“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按附图所示去市委转开介绍信。

六、已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党员,在取消暂缓就业前,组织关系可保留在学校原党组织最多两年(具体事项参见第十条),暂不打印介绍信;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转出到长期居住地街道、乡镇党组织,或临时就业单位党组织,便于参加组织生活,转出方式具体请参照第五条。

七、毕业生党员需于66日前将“去向单位名称”和“介绍信抬头名称”等准确信息如实上报二级学院,学校党委组织部将根据此信息直接打印组织关系介绍信,并通过二级学院在617日前发放到党员手中。组织部将于办理离校手续当天设点集中处理个别特殊情况。(注意:研究生直接填写就业研究生党员信息收集.doc 发送到指定信箱。

八、开出组织关系介绍信者,必须在组织关系介绍信上的有效期限内到介绍信抬头所写的党组织报到

九、预备党员需特别注意不管是否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必须由本人在预备期满时主动向当时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十、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并选择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原党组织的党员需特别注意

1、必须于617前在辅导员老师处填写《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联系卡,并经辅导员老师签名确认。

2、在暂缓就业期间,必须主动与原所在党组织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主动向支部汇报思想与工作情况,并按规定交纳党费。

3、取消暂缓就业或暂缓就业期满时,必须由本人主动及时来学校组织部将党组织关系转出。

学校组织部地址:

广州市东风西路195号广州医科大学16号楼415室(组织部)

邮政编码:510182

电话:02081340557      

传真:02081340494

e-mailguangyizuzhibu@163.com

 

学校党委组织部

                                                       20135

下载:1.毕业生党员离校有关事项的通知(2013发给学生).doc

      2.就业研究生党员信息收集.doc

      3.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联系卡(20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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