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紧急通知
接越秀区卫生局通知,通过学校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同学,需对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信息作如下调整:
一、3月17日晚23时前,在“国家医学考试网”重新报名,并重新完成网上缴费。报名信息中的“工作单位”填写“广州医科大学”(点击“未找到单位”后,可手动填写。填写后生成的报名表格中“行政区域”应为空白项)。上次报名已经完成网上缴费的同学,请自行申请网上退费。
二、3月18日前,在广东卫生人才网(http://jy.gdwsrc.net)重新上传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栏,需签名并填写日期后上传扫描件,附件名称填写“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毕业证书及相关材料”一栏,上传“应届毕业研究生完成实践训练并考核合格证明”,附件名称填写“毕业证书及相关材料(应届毕业研究生证明替代)”;
3.“学历鉴定相关材料” 一栏,上传“应届毕业研究生完成实践训练并考核合格证明”,附件名称填写“学历鉴定相关材料(应届毕业研究生证明替代)”;
4. “身份证明及相关材料”一栏,上传“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附件名称填写“身份证”;
5. “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一栏,上传“应届毕业研究生完成实践训练并考核合格证明”, 附件名称填写“应届毕业研究生证明”,不需要上传“医疗机构许可证”和“带教医师执业证书”扫描件(已上传的请删除);
6. “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一栏,上传上传“应届毕业研究生完成实践训练并考核合格证明”,附件名称填写“备案汇总表(应届毕业研究生证明替代)”;
7. 不需要上传“报名材料清单”扫描件;
8. 确保所有上传文件清晰,并确保提交成功,否则审核不能通过;
9. 行政区域填写“越秀区”,单位填写“广州医科大学”。
三、重新现场提交报名材料
1.时间:3月19日(周三)下午3:00-4:00,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广州医科大学校本部16幢510室。
3.需重新提交的纸质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已交提交者不需再交);
(3)应届毕业研究生完成实践训练并考核合格证明(已交提交者不需再交);
(4) 报名材料清单。
研究生学院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