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

关于申报2024年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8  浏览:

各位研究生: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等关于印发〈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穗组通〔201954号)和相关工作要求,现就2024年申报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Oversea Study Program of Guangzhou Elite Project,简称GEP)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与目的

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申报工作依据《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目的是面向广州市重点发展行业、重点产业领域,选派一批优秀青年人才到国际知名高校的相关专业,师从一流导师攻读博士学位或进行博士联合培养,为广州加快构筑具有高度竞争力、辐射力、引领力的全球人才战略高地、充分发挥广州在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引擎作用提供人才储备。

二、申报类别与范围

(一)选派类别

1.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博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阶段不予资助):留学期限为36-60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具体期限以联合培养双方确定的时间为准。

(二)培养类别

1.意向培养人员指申报时具有学成归国后服务广州的明确意向,但尚未明确具体服务单位的在册学生;

2.定向培养人员指申报时已明确学成归国后在广州的服务单位的在册学生。同等条件下本项目优先资助定向培养留学人员。

(三)留学学校、专业范围及申报人员范围

1.留学学校:原则上应为全球位列前150名的国际知名高校或排名前50名的学科领域,具体排名以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最好大学网)、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最新年度排名为参考(见附件1)。留学院校不在教育部公布的海外正规院校名单中不予申报。不支持港澳台留学院校的申请。

2.留学专业:本项目资助留学的学科、专业应为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申请人出国研修方向原则上应与本人或导师(团队)的研究方向、在研课题一致。

三、资助方式与标准

(一)本项目由广州市财政“菁英计划”留学项目专项经费资助。

(二)本项目资助选派留学人员留学期间的生活费,并提供往返1次的国际旅费。生活费资助标准为人民币1.3万元/月。国际旅费标准为欧美地区人民币0.8万元,亚洲及大洋洲地区人民币0.6万元。

四、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自愿在学成后回国为广州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二)在学习、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须达到以下要求:前往英语国家的,学术类雅思成绩不低于6.5分/托福成绩不低于95分/GRE成绩不低于300分/GMAT成绩不低于650分;前往非英语国家的,须提供达到该国院校录取要求的语言成绩证明或外方院校/导师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

  (三)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的,派出前应具有学士或硕士学位,在册学生(应为应届本科或硕士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联合培养博士生的,应为全日制非毕业年级的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入学时间原则上为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四)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在该项目资助期限内,不能同时享受本项目资助。

  (五)已获得同类型赴外攻读博士学位资助的,不得再次申请本项目资助。

  (六)本项目资助只可享受一次,已获得过资助的申报人不得重复申请。

五、申报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应为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派出前应具有学士或硕士学位,申请时须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及翻译件(申报单位须盖章)、国外导师签字的研修计划、就读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在读证明。同等条件下,申请人在近三年有一定学术研究成果的将被优先考虑。

(二)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原则上应为全日制非毕业年级的在读优秀博士研究生。申请时需提交国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及翻译件(申报单位须盖章)、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国内外导师须签字)、就读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在读证明。如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留学计划,就读院校、科研机构须单独出具同意推迟答辩、毕业的书面证明。

六、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资格的人员,根据本通知关于院校资格和专业范围要求与国外院校取得联系,并获得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

(二)有意申请定向培养留学人员的人员,请与定向培养单位协商,做好签订协议的准备。

(三)符合申请条件并有意申请本项目资助的人员,请自行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100696927671X3442111954001)或智慧人才家园网(https://gzrsj.rsj.gz.gov.cn/vsgzhr/login_home.aspx),进入广州海外(留学)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点击2024年“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申报业务方案进行填报,并提交至选派单位初审。

  (四)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24:00,退案修改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8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五)材料提交

请申请者在20247月1周一将以下两项申请材料(无需纸质版)发送至liu.tian.yuan@163.com

1.申请人的所有申报材料(见附件3)(请按顺序扫描至一份pdf中)(命名示例:附一院张三“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申报材料”.pdf),

2.申请人的《2024年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请发送可编辑的.xls格式)

(六)有意向申报的同学可加入QQ群:753870649。

七、有关要求

项目申报期间,申请人应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一)认真核对提交资料。申报人提交的每一项信息、资料,提交前都必须认真核对、准确无误,申请材料未经申报单位审核、填写不清晰、不完整的不予受理。如发现申报人弄虚作假的,将追究申报人的责任,申报单位当年的申报资格也将被取消。

(二)严格履行申报承诺。项目申报应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申报前应认真查阅本通知各项要求,一经提交申请,视为申请者承诺遵守《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实施办法》和本申报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并在留学过程中严格履行各项约定。

(三)严肃选派工作纪律。进入评审程序后,申报资料一律不得进行更改;入选资助名单后,申报专业、留学期限、导师原则上不得变更;非不可抗力因素,签约后不能按申报项目实施留学的,将取消选派资格。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458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0-37103085,邮箱:liu.tian.yuan@163.com

附件下载
  • 附件2.2024年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已下载
  • 附件1.世界大学学术排名.docx   已下载
  • 附件3.广州市“菁英计划”申报材料清单.doc   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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