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

关于评选广州医科大学2016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1  浏览:
 
我校2013年级研究生即将毕业,在毕业前夕,学校将举行“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活动,评选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和医院(科室)规章制度,尊师敬长,团结同事。
2.顺利完成研究生培养计划。
3.研究生论文答辩评定达到“优秀”或“良好”。
4.学术型研究生,在读期间以“广州医科大学”为第一单位(或广州医科大学XXX附属医院)发表了学术论文,达到学位授予要求。
5.专业学位研究生,在临床培养工作中成绩突出。
二、评选办法
1.“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将按当年预计毕业生数约15%的比例评出。
2.广医一院、广医二院、广医三院、广医四院、广医肿瘤医院、广医口腔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广州军区广州总院、北大深圳医院和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的研究生,具体评选方法可由各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可参考附件1拟定并实施。以上单位初定的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单,需报研究生院审核确定。
3.广医校本部、广医三院(北院区)、广医五院、广州市皮防所、广东省人民医院、广州市红会医院、广州市脑科医院、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武警医院、广州市胸科医院、中山人民医院、深圳市妇幼保健院、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和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的研究生,由各培养单位推荐,经研究生院审核后评选。
三、评选名额分配(见附件2
四、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63日(周五)前将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和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附件3),以电子版和纸质版报至研究生院,逾期不再受理。
本次评选不接收学生个人上交的材料。请参评的学生上交给所在单位科教科,由科教科统一交给研究生院。
五、奖励办法
学校给予荣誉称号和物质奖励。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练雯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行政楼106
电话:(02037103094
E-maillianwen308@qq.com

 
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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