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根据穗教德安【2017】2号文件要求,为配合做好2016-2017学年度广州市优秀学生的评选工作,我院将择优推荐在校研究生参加评选。具体如下:
一、 评选范围和条件
严格按照穗教德安【2017】2号文件要求,详见附件1。
因评选基本条件中,要求学年成绩必须达到优良以上,也即必须提供一学年的成绩,因此,2016级不纳入评奖对象。
二、 评选名额
三、评选程序:
(一)研究生本人须亲自向研究生院提交相关材料(具体材料报送要求见“三”)。
(二)研究生院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择优评选,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虑申请人的整体素质进行评审。
(三)研究生院将评审名单报送至学校,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七天。
(四)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至广州市教育局参加最终审核。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本人须在亲自向研究生院提交以下材料的纸质版,以及电子版材料(压缩命名为“学号+姓名+2017年广州市优秀学生”)发送至邮箱:gyyjs2013@163.com:
1、附件3 《2016-2017学年度广州市优秀学生登记表》(具体填写要求请查考附件2的填写模板)。
2、附件4《2016-2017学年度广州市优秀学生汇总表》(双面打印)(具体填写要求请查考附件2的填写模板)。
3、相关佐证材料:如获奖证书、成绩单、已发表的论文(需含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专利证书等,原件或复印件均可(提交后不予退还)。佐证材料需与推荐表(附件3)装订在一起,并且按照顺序整理好。其中,成绩单不需要提前打印,可以在递交材料时再现场打印。
请各位研究生严格按照模板要求书写,并且核对报送表格确保无误,否则将影响广州市优秀学生的申报。
(二)上交材料时间和地点:
2017年5月2日(周二)上午9:00-11:00,番禺校区行政楼114办公室。
联系人:陈老师、练老师,联系电话:37103094。
研究生院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