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广东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研究生院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评选出我校2016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者,请自公示之日起,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研究生院实名提出。公示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3日16:00。
由于我校的学业奖学金由广州市财政拨款。根据上级规定,每年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金额将于下一年的上半年下拨。待款项到达我校,即可下发。
联系人:研究生院 练雯
电话:020-37103094
地址: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行政楼1楼106办公室
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