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创新意识和能力培养,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按照《广州医科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实施细则》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23年广州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论文范围
参加2023年广州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学位论文,主要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在我校获得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评选条件
(一)发表的学术论文应属于学位论文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发表时间范围是研究生在读期间或获得学位后2年内(时间节点以学校授予学位时间计算)。
(二)医(理工)科类专业的博士研究生至少在中科院大类1区或Nature Index收录的期刊上发表1篇高水平学术论文。
(三)医(理工)科类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至少在中科院大类2区期刊上发表1篇高水平学术论文;人文社科类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至少发表1篇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或2篇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收录的学术论文(不含综述性文章)。
(四)申请人为第一作者署名,广州医科大学或其附属单位为第一单位署名,原则上要求导师为第一通讯作者。
三、报送材料
(一)纸质材料。
1.所报送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必须是提交给学校存档的原文或其复印件。请用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
2.优秀学位论文申请表及发表的文章(全文),须装订成册,并与相应的学位论文夹放在一起。
3.优秀学位论文申请汇总表。
(二)电子材料。
1.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优秀学位论文申请表(WORD格式)。
3.优秀学位论文申请汇总表(Excel格式)。
四、报送要求
1、以上材料请各二级单位统一收集后在11月20日下午五时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办公室,须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一份)。电子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统一以“单位名称+2023年广州医科大学优秀学位论文”的方式命名。
2、邮寄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研究生院106室,邮编:511436。
3、电子邮箱:1151514849@qq.com。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有关单位按要求积极组织实施今年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
(二)申报者如有学术失范行为,包括学位论文抄袭、剽窃、买卖、材料弄虚作假以及其他学术不端等行为,将被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所获奖励,同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每篇学位论文只能申请一次,不得重复申请。
(四)如有未尽事宜,可联系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020-37103086。
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