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和导师:
根据《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印发研究生中期考核规定的通知》(广医大研〔2020〕5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二、考核对象
(一)2020级研究生和部分延期中期考核的2019级研究生。
(二)已完成开题后达到时间要求并提出申请的同等学力申硕人员。
三、考核内容
1、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表现;
2、课程考试成绩及必修环节完成情况;
3、论文原始科研数据记录质量;
4、科研能力及学位论文进展情况(阶段性课题成果报告以及下一步计划)。
四、注意事项
1、各培养单位应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阶段的研究生中期考核。考核过程应做好详细记录,建立并保存各类考核文档资料。
2、研究生须准确、真实填写《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表》(附件2),并妥善保管以作为答辩申请凭证。
3、扫描上传已签字、盖章的中期考核情况表至研究生管理系统以便审核。学生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过程管理”中的“中期考核情况”完成上传。上传后应及时通知导师和培养单位负责老师审核。
4、通过中期考核者,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培养。未通过中期考核者,须在三个月内重新考核。重新考核仍未通过者,可作出终止培养劝退的建议,并按我校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印发研究生中期考核规定的通知(广医大研〔2020〕5号)
2.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表(2022年版)
研究生院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