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

关于做好2025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或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工作的通知
编辑:王佩纯  发布时间:2026-09-22  浏览:

各培养单位、导师和全体研究生:

根据《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报告规定》(广医研〔2025〕6号)要求,为做好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保障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2025级全体研究生和其余延迟开题的研究生

2.同等学力人员

二、考核时间

原则上在第三学期结束(2027年1月15日)之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培养单位拟定并通知。

三、相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须认真组织,规范开题程序。非规培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开题小组成员需同时包含校本部导师和行(企)业导师。

2.研究生须在正式开题前准确、真实填写《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附件2)或者《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报告书》(附件3),并妥善保管以作为答辩申请凭证。

3.报告书须在考核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过程管理-论文开题报告”),并通知导师、培养单位及时审核。

4.开题报告论证通过后,方可正式开展所选课题的学位论文工作。未通过开题论证者,须在半年内重新开题。

5.开题考核合格后,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课题。若因特殊情况必须改变的,须重作开题报告。未经同意,擅自更改学位论文选题者,学校将不受理其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6.同等学力人员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选题工作后,可进行课题开题论证报告。


附件:1.《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报告规定》

           (广医研〔2025〕6号)

                2.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

                3.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报告书

                4.开题报告书参考模板

            5.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工作要求


     研究生院    

2026年9月22日


附件下载
  • 附件1.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报告规定(广医研[2025]6号).pdf   已下载次
  • 附件2.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doc   已下载次
  • 附件3.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报告书.docx   已下载次
  • 附件4.开题报告书参考模板.pdf   已下载次
  • 附件5.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工作要求.pdf   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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