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

关于做好2019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通知
编辑:梁嘉雯  发布时间:2020-10-16  浏览:

 各培养单位:

根据《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规定》(广医大研〔2020〕4号)要求,为做好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保障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现将2019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课题开题论证报告是学位论文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请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2019级研究生课题开题论证报告应在第三学期(2021115日)结束之前全部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培养单位拟定并通知。

开题报告通过后,其选题不能随意更改若因特殊情况必须改变的,须重作开题报告,并报研究生院备案。未经同意,擅自更改学位论文选题者,学校将不受理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四、开题报告结束后,院将对2019级研究生课题开题论证报告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同等学力人员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选题工作进行课题开题论证报告。

 

附件:1.《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规定》(广医大研〔20204号)

2.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

3.2019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选题更改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0年1016

 

 

附件下载
  • 附件1.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规定的通知(广医大研〔2020〕4号).pdf   已下载
  • 附件2.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doc   已下载
  • 附件3.2019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选题更改汇总表.docx   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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