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

关于开展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和2026年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编辑:梁嘉雯  发布时间:2026-04-03  浏览:

各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为深入实施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进一步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和2026年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

(一)结题范围

2024年之前立项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各类项目(见附件一1):研究生学术论坛、研究生暑期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2022年及之前立项的项目不允许延期;部分2024年立项项目可申请结题。

(二)结题要求

1.结题申请

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如实填写《结题验收表》(附件一2-6),并附上相关成果材料。

1)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论坛活动的组织现场、会议资料、论文及学术报告集等突出成果的图片或相关材料。

2)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暑期学校组织的现场、教学日程安排、课程简介以及论文、多媒体课件、教学大纲等突出成果的图片或相关材料。

3)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项目的研究报告、交流会议、推广的经验以及发表的论文、成果等方面的图片或相关材料。

4)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项目的教学大纲、教学课件、教学录像等成果的图片或相关材料。

5)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课程教学案例汇编(不少于10个,每个不少于1500字,案例库所涉及的案例类型、案例编写规范须符合所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相关要求,参照国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的格式要求整理,附上教学课件、案例素材,发表的成果的图片或相关材料。

6)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项目:联合培养基地、实践培养活动以及突出成果等方面的图片或相关材料。

2.验收答辩

研究生院组织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实施情况、项目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集中汇报,并由专家组考核验收。

3.其他要求

 2024年立项的项目,已完成的可进行结题;未完成的,先不用结题,也不需要写延期申请。

2022年及之前立项的项目不允许延期,若此次未提交结题申请的项目,将终止课题,不再接受结题申请,未完成结题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将不再接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2023年立项的项目因特殊情况确实需申请延期结题的,请填写《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一7),说明原因及延期结题的时间。此次集中项目结题结果将作为以后项目申报的参考依据。

二、2026年项目申报认定

(一)申报认定类别及名额
        2026年可申报认定的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包括以下6类:
        1.研究生学术论坛(可申报3项);

2.研究生暑期学校(可申报2项);

3.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可申报5项);

4.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项目(可申报5项);

5.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可申报3项);

6.研究生联合培养创新基地(可申报4项)。

(二)申报认定要求

1.基本要求
   1)项目负责人同年度申报项目不得超过1项;已有在研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该3类项目;相关项目已获得国家级项目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

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创新计划项目:近3年主持省创新计划项目无故不参加项目验收的或验收结果为“不合格”;近3年发生教学事故,或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存在问题;近3年发生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或学术失范行为。

  (2)本次申报的各类项目,经省教育厅认定后组织实施,项目实施情况将纳入创新强校工程的考核因素,按照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的考核办法考核。

  (3)各二级单位应加强对各类项目的审核,特别是对于涉外的学术交流活动要履行必要程序,严格把关。

2.其他要求
  (1)广东省研究生学术论坛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围绕某个学科专业进行。参会研究生原则上应为 100 人以上,其中外单位研究生所占比例原则上应为 30%以上。
  申报限额:可申报3

2)广东省研究生暑期学校

利用暑期在某一学科领域聘请国内外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知名专家、学者担任主讲教师,通过课程、学术报告、参观考察等形式,介绍学术发展动态和最新研究成果。参与对象主要为广东省内的在校研究生,同时可招收部分青年教师和省外优秀研究生。每期招收学员原则上应为 50 人以上,其中青年教师和省外研究生所占比例原则上应为 30%以上。

申报限额:可申报2

3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项目负责人是各单位在岗研究生导师、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或具有 5 年以上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经验人员。项目应围绕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律、探索新型人才培养机制和管理模式、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等内容进行研究。项目需发表和项目内容相关的教学研究论文或其他成果

申报限额:可申报5项。
  (4)广东省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项目
  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 3 年实际承担研究生相关课程教学任务。申报课程应为列入博士、硕士研究生教学计划的课程,教学改革成效显著、教学手段先进,并经过三轮以上教学实践检验。鼓励校企共同建设课程。

课程建设以数智化赋能为核心,推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与教学模式的深度变革。依托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发智能化教学资源。通过在线教育平台,实现教学大纲、教学课件、教学录像、参考资料等资源的免费开放。构建完整的线上授课视频资源库,配套电子教案、案例库、习题库等立体化教学资源。鼓励建设慕课、微课、混合式课程等多种形态的数字化课程。建立课程资源动态更新机制,确保教学内容紧跟学科前沿和行业需求。

申报限额:可申报5项。

5)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

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3年实际承担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任务。案例库应按照本单位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进行建设,符合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相关要求。案例成果需在本专业学位课程教学中运用,并在相关专业范围内共享。鼓励校企共同建设案例库。案例库按照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进行建设。每门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中教学案例一般不少于10个,原创性案例不少于30%,每个案例不少于1500字。

申报限额:可申报3项。

(6)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创新基地
  由各单位和企业、地方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及科研机构等单位(以下简称“合作单位”)联合申报,以各单位为责任主体。创新基地应设在合作单位。合作单位为企业的,应是新型研发机构、国家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企业、上市企业或具有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创新型企业;有适合研究生参与的项目和比较充足的研究经费,同时能为研究生进入创新基地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和管理等保障条件。合作双方应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在联合培养研究生或共同开展科研攻关方面有良好合作基础,有实质性合作 2 年以上。  

申报限额:可申报4项。
   (三)申报认定方式
  本次申报认定工作按照学校组织评选推荐、省教育厅组织审核确定的程序进行。
  学校根据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精神,结合自身学科建设发展总体规划,有步骤、有侧重地在限额范围内遴选推荐各类项目。推荐项目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省教育厅对学校推荐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审核通过的项目,经公示后正式公布。

(四)申报材料
  1. 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各类项目申请书(附件二1-5,纸质材料各一式2+电子材料);
    2. 申报认定2026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二-6,纸质材料各一式2+电子材料);
    以上结题和申报用的电子文档材料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各单位收集各项材料,填写本单位的汇总表后统一上交。其中纸质材料(一式2份)须在2026423日前报送至番禺校区行政楼研究生院106室,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1151514849@qq.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附件一1-7: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材料

            1.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项目汇总表(广州医科大学)

2.广东省研究生学术论坛/暑期学校项目结题报告

3.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4.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题报告

5.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结题报告

6.广东省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结题报告

7.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延期申请表

附件二1-62026年项目认定申报表格

1. 广东省研究生学术论坛/暑期学校项目申请书

2.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3.广东省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
                    4.广东省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请书

5.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创新基地申请书

6.申报认定2026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汇总表


                                 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643

  



附件下载
  • 附件一: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材料.zip   已下载
  • 附件二:2026年项目认定申报表格.zip   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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