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学院)、全体研究生: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考风考纪管理,端正研究生学风,严肃考场纪律,坚决杜绝考试作弊现象,维护研究生考试的公平公正,根据《广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违纪处分规定的通知》(广医大发﹝2017﹞144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研究生考试管理工作,加强考场巡考与检查,加强研究生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强调考场纪律及违纪处分后果,提高研究生考试的纪律意识,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监督与管理。研究生院也将加大考场巡考与检查力度,一旦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各培养(教学)单位应组织做好命题工作,命题人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做好试题保密工作,确保试题安全;认真组织做好评卷工作,按时报送成绩。
三、监考老师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对违纪作弊的学生要当场认定、终止其考试,并上报学生所在的培养单位,对违规行为不能视而不见,纵容包庇。考试结束后,培养单位需将违纪作弊名单报研究生院。
四、研究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后,应主动提供个人身份证和学生卡(证)备查。在考试过程中要严格服从监考教师和其他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拒不服从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凡有抄袭、夹带、换卷、代考等作弊行为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研究生院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