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人事档案】
一、毕业生档案内容
毕业生人事档案是在校期间家庭情况、学业成绩、体检情况、奖惩记录等各类原始文字材料的汇总载体,党员发展全套材料统一归入人事档案密封保管。中共毕业生的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材料、政审材料等党员材料随学籍材料一并归档,是用人单位选拔录用、考察考核毕业生的核心依据。
二、毕业生档案作用及遗失风险
人事档案是办理各类人事、社保、党务业务的法定凭证,直接关系个人权益:用人单位招录考察、考研升学、公务员 / 事业单位招考、职称评审、职业资格认定、工龄核算、社保参保、住房补贴申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退休手续办理等业务,均需核验人事档案。
档案一旦遗失,将无法补办原始材料,造成政审、工龄认定、退休等业务无法正常办理,产生不可逆影响。
三、毕业生档案转递去向
毕业后档案统一按三类渠道转递:单位保管、就业地公共人才机构托管、回生源地公共人才机构托管。
1.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档案直接转至单位人事部门;
2.民营企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人员,档案可托管至就业地或户籍地人才服务中心;
3.定向生档案不予统一邮寄,须毕业生本人于毕业前前往研究生院 109 室领取学籍档案,自行送至定向单位人事科室归档保管。
四、档案转递方式
全校毕业生人事档案统一采用中国邮政 EMS(高校学生档案专用通道)密封转递,由学校在毕业离校前集中统一寄出,严禁个人自带、私自拆封档案。
五、档案转递物流查询
1.查询渠道:微信小程序「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档案去向转递」模块
2.查询信息:档案接收单位、寄出日期、转递渠道、签收时间、档案接收经办人等完整流转记录。
六、在校研究生档案查阅、借阅流程
1.严禁学生本人查阅、接触自身人事档案,个人不得私自翻阅、拍照、复印档案内任何材料。
2.校内党组织查阅党员材料: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党办 / 党支部出具加盖党委公章的查阅人员名单,提前预约;须安排 2 名正式党员经办人到场,仅限档案室现场查阅,不得带离档案室。
3.若因预备党员转正、组织审查确需借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材料,须填写《预备党员材料借阅登记表》并签字盖章,按期归还;转正完成后及时将全套党员材料交还研究生院归档,毕业时统一密封转递。
4.校外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单位政审调档:由招录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正式介绍信,安排人事政工工作人员到场查阅档案。
七、党员材料复印办理要求
1.必须提供接收党组织出具并加盖党委公章的正式公函,仅持学生证、身份证无对公函件不予受理;
2.禁止情形:仅以个人留存、自用为由申请复印党员材料,一律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