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

关于研究生毕业去向填报及档案集中寄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23  浏览:

全体研究生毕业生:

根据省教育厅就业与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及我校工作安排,现就毕业生去向填报、档案核对寄送、信息变更、调档、就业调研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键时间节点

    (一)档案信息核对窗口期:即日起—6 月 25 日

    6 月 25 日截止档案信息核对。请在此前完成双平台档案及毕业去向信息核对。6 月 26 日,学校导出省就业平台档案地址数据,移交邮政打印档案 EMS 面单。

(二)档案面单导出、EMS 制单:6 月 26 日

学校统一提取毕业生档案地址,交由邮政打印档案专用密封面单。6 月 26 日后不再批量修改档案寄送地址。

以下接收档案地必须开具档案接收函,请于 6 月 26 日前将标注姓名、学号的纸质材料交至番禺校区研究生院 109 室梁老师。

1.佛山就业(佛山生源免办):佛山人才网

2.广东省人才局、广州荔湾档案接收:粤省事小程序

3.湖南就业、湖南生源、湖南人社接收档案(医院直收档案免办):智慧人社小程序

档案系统锁定、统一寄递:6 月 28 日—7 月 6 日

该时段关闭档案信息修改通道,学校统一批量寄送档案;7 月 7 日恢复线上档案信息修改权限。

(四)毕业去向动态更新周期:6 月 30 日—12 月 31 日

升学、换工作、出国等去向发生变动,须在 3 日内同步更新省、国家双平台信息,确保档案地址与实际状态匹配;未及时更新导致档案错寄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五)定向生线下领档时间:7 月 1 日—7 月 3 日(每日 9:00-11:00、14:30-16:30)

定向生持有效证件到研究生院 109 室现场领取档案,不参与统一 EMS 寄送,领档后自行将档案交至定向单位人事科。

(六)就业满意度调研:10 月—11 月

省教育厅委托第三方开展线上问卷调研,调研结果作为高校办学评价、就业考核、人才补贴、政审的核心依据,问卷将通过短信、校园公众号、班级群推送,请全体毕业生如实完整填写。

二、双平台填报操作规范(全省统一要求,两平台均需完成)

    (一)《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档案寄送唯一数据源)

1. 6 25 日前完成毕业去向登记、档案去向转递核对,按就业、升学、出国分类上传佐证材料。

2. 更换工作、考博、出国留学等去向变动,须同步更新【毕业去向登记】与【档案去向转递】,保证档案地址与实际情况一致。

3. 档案寄出后定期查看【档案去向转递】模块 EMS 物流及签收记录。档案关系政审、考编、落户、职称评定等业务,若出现物流停滞、快件退回、签收异常,请立即联系研究生院因本人未及时查询处置造成档案滞留、错投,影响后续办事的,责任自负。

    (二)“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公众号/官网

1. 操作要求:省级小程序信息审核同步完成(约 3 )后,方可登录操作。

2.操作入口:公众号底部【毕业生】板块,登录学信网账号完成去向确认、档案信息二次核验。

3.重要提示:平台登记信息永久存入个人就业档案,是就业统计、人才补贴发放的依据

    三、档案地址填写规范

1. 就业或单位无存档权限档案寄至生源地区县级人社局;

2. 就业:档案地址与电子就业协议备案地址保持一致;

3. 国内升学填写录取院校官方档案接收地址;

4. 出国留学档案统一转回生源地人社局。

    四、学校档案转递流程

1. 校内装订学位审批表、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全套档案材料;

2. 从省就业创业平台提取小程序备案的档案寄送地址;

3. 6 26 日统一移交邮政打印档案专用 EMS 面单;

4. 档案加盖密封章,通过高校档案专线 EMS 公对公寄送;

5. 物流单号同步录入小程序后台;

6. 毕业生在小程序查询物流及签收状态建议截图留存备查

    五、档案调档流程(档案存放生源地后)

1. 毕业生落实具备档案保管资质的新单位,由新单位出具正式调档函;

2. 新单位以 EMS 公对公邮寄调档函至档案托管机构;

3. 托管单位收到调档函后,通过机要或档案专线 EMS 转递档案至新单位。

    六、官网填报指引链接

1.2026 届毕业生省、国家双系统去向登记确认通知:https://yjs.gzhmu.edu.cn/info/1004/39192.htm

2. 电子就业协议网签及去向登记办事指南:https://yjs.gzhmu.edu.cn/info/1004/3967.htm

3. 毕业去向登记指南:https://yjs.gzhmu.edu.cn/info/1004/37052.htm

4. 研究生档案相关说明:https://yjs.gzhmu.edu.cn/info/1004/7450.htm

    七、重要提醒

1. 人事档案属于重要个人人事材料,严禁私自拆封、个人随身携带流转。

2. 逾期未核对档案地址、去向变动未及时更新平台信息、档案寄出后长期不跟踪物流,导致档案错寄、退回、遗失、无法归档,影响入职、升学、政审等业务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 档案物流、签收状态以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数据为准,物流异常请第一时间联系研究生院。

4. 省、国家双平台信息必须完全一致,更新一处需同步修改另一处;仅修改单一平台会造成数据冲突,影响档案派送。

5. 更换工作、考取博士、调整出国计划等去向变更,需在 3 日内同步更新双平台档案地址,不得延后至调档时修改。

6. 档案存放生源地后办理调档,仅接受新单位公对公邮寄调档函。

7. 出国、灵活就业、暂未就业毕业生档案存放生源地人才中心,请每年留意存档通知并按期登记,避免档案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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