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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季攻略】2025届毕业生档案信息填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5-04-22  浏览:




填报平台

微信搜索小程序:“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

点击【档案去向转递】,按相应情况填报,如提交审核后档案信息需修改,可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后进行修改、提交审核。

“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


各类常见情况操作指引

请对号入座:

情况一:默认回生源地

情况二:已获取地方接收函,需将档案调整至目标城市

情况三: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接收权

情况四:考上公务员

情况五:境内升学

情况六:出国出境(深造)

情况七:未能按期毕业学生


档案转寄(户口迁移)类型(参考)


有效接收证明:

1、各地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人才办)、教育局签发的录用通知书(函),或接收意见签署在协议书上;

2、省直及中央驻粤单位主管部门(以主管单位库为准)的接收函;

3、公务员调档函;

4、除北京、上海外的省外单位接收函。

情况一:

默认回生源地

适用情况:

1. 尚未落实毕业去向

2. 已落实毕业去向,用人单位无人事档案接收权,且无将毕业生档案托管至工作地人才服务中心的要求


操作指引:

系统默认按生源地生成档案去向信息,进入小程序点击【档案去向转递-查看档案去向】,核对个人信息,特别是生源地(涉及档案转寄,请确保正确),档案转寄类型选择“转回生源地”,档案信息按系统默认的即可。


备注说明:

1. “生源地”的概念一般是指高考时户口所在地;大学期间迁至学校的,未获取有效接收函的,档案应转寄回高考时户口所在地。大学期间因户口迁移,在确认所在地能接收的情况下,可申报目前户口所在地为生源地。

2. 港澳台生源默认为不纳入派遣。如在祖国大陆就业,获有效接收函,可申请转寄档案,参照下文地市或工作单位填报指引。


如发现生源地申报错误,导致档案信息不正确,请准备以下材料申请。

需准备材料:

1.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如户口已迁入学校,则提供大学前户口本有关信息)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合成在一页)


操作方式:

进入“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档案去向转递

附件:上传上述所需准备材料。

情况二:

已获取地方接收函,需将档案调整至目标城市

适用情况:

已获取就业地有效接收函,一般由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常见有:广州地区可联系就业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方人才市场、广东省人才市场等办理接收函件,深圳地区可在深圳人社局官网或APP“i深圳”自行申报的接收函件,佛山、珠海、中山等地区由单位或个人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接收函件。

以上仅为常见的案例,未能穷举,具体可咨询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致电当地12345市民热线或12333人社局热线。


需准备材料:

地方开具的有效调档函、接收函


操作方式:

进入“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档案去向转递-变更档案去向

档案转寄类型:托管单位接收

档案信息:根据接收函件要求更新

附件:上传上述所需准备材料


温馨提示:

目前网络上很多人才中介,建议同学们从政府和学校层面了解好政策,利用好政策,少花冤枉钱,防止上当受骗。




TIPS:

深圳接收函为个人接收,不能体现工作单位,故必须提供工作证明方可申请档案转寄。


情况三:

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接收权

适用情况:

毕业生已被用人单位录取,且该单位具有人事接收权,并开具接收函或三方协议盖章单位具有接收权皆适用于本情况。

小结:我们常说的具有人事接收权,一般指公务员、事业编、国企等带编单位,民办企业/单位、私企、外企是不具有人事接收权。所以他们一般要委托所在地人才中心(或人才办)来办理接收或者由学生自行办理。如果同学要派往单位,请先确认,请对自己的档案负责,一旦开错,导致丢档、无法报到的后果是很严重的。



情况四:

考上公务员

【填写指引】

档案转寄类型:签约单位接收

档案信息:根据单位要求填写

附件上传:调档函或接收函


情况五:

境内升学(分本校和外校)

适用情况:

已被国内全日制统招研究生院校录取,确定会前往就读


操作方式:

进入“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档案去向转递-变更档案去向

档案转寄类型:升学本校接收/升学外校接收

档案信息:根据调档函内容进行填写

附件:上传录取院校调档函

情况六:

出国出境(深造)

操作方式:

申请出国出境读书毕业生,按照教育厅文件要求派回生源地:

在【档案去向转递】模块,按照系统默认的回生源地核对即可

情况七:

未能按期毕业学生

结业生是指2025年6月份暂时无法正常拿到毕业证书的毕业生,结业生暂不转寄档案。

毕业生取得毕业资格后当年内(以毕业证落款时间为准)可申请档案转寄,具体手续届时可咨询毕业班辅导员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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