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生:
自2025年1月起,广东省对到本省基层一线参加“三支一扶”服务的境内高校毕业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含国家财政贴息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代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继续在基层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可向服务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人社部门提交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材料,申请代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所需提交资料如下:
1.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和贷款合同;
2. “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3. 服务期满后继续在基层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相关材料及社保缴费记录等;
4. 接收代偿的银行户名、账号和开户行等信息。
《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法》自2025年1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详见附件。
研究生院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