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处,各学院,各科研单位,各附属医院: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研究生院制定了《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科研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经学校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3月30日
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番禺校区),广州市东风西路195号(越秀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