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和导师:
根据《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规定》(广医大研〔2020〕5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研究生过程管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将2021年研究生中期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
二、考核对象
(一)2019级研究生和部分延期中期考核的2018级研究生。
(二)已完成开题后达到时间要求并提出申请的同等学力申硕人员。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按照我校研究生中期考核规定执行,具体包括:
(一)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表现;
(二)课程考试成绩及必修环节完成情况;
(三)科研能力及学位论文进展情况(阶段性课题成果报告以及下一步计划)。
四、注意事项
(一)中期考核是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过程管理中非常重要环节,请各培养单位和导师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做好本阶段的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
(二)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或学科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前制订具体通知和日程安排,考核过程应做好详细记录,建立并保存各类考核文档资料。
(三)研究生须准确、真实填写《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表》(附件2),并妥善保管以作为答辩申请凭证。
(四)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上传中期考核情况表。操作流程:学生登录系统后,点击【过程管理】中的【中期考核情况】上传已完成签字和盖章的电子版表格,上传后应及时通知导师和培养单位负责老师审核。
(五)通过中期考核者,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培养。未通过中期考核者,须在三个月内重新考核。重新考核仍未通过者,可作出终止培养劝退的建议,并按我校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印发研究生中期考核规定的通知(广医大研〔2020〕5号)
2.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表
研究生院
2021年4月7日